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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后代签结算单需有效授权,否则收款人损失自担-宜昌夷陵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宜昌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06民初152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具体时间不详),贵州某甲有限公司(乙方)与郑州某乙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专业分包标前协议》,约定将“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装修样板间工程”分包给贵州某甲公司,合同暂定总价685694.8元。2024年9月中旬,袁某经朋友韦某介绍,与贵州某甲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袁某实际施工。2024年11月12日,双方补签《协议书》,约定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最迟2025年1月上旬付清工程款。2024年12月12日,贵州某甲公司授权代表刘某和郑州某乙公司现场经理潘某验收工程,并签署《现场收方单》。2025年1月8日,贵州某甲公司与郑州某乙公司结算确认工程款为651208.6元。2025年1月21日,韦某在贵州某甲公司制作的《结算支付单》上代签袁某名字,确认工程款为620000元。2025年1月23-24日,贵州某甲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袁某指定的收款人韦某支付601022元,并代付材料费18978元,合计620000元。但袁某仅认可实际收到538978元(含韦某转付520000元及代付材料费18978元)。

法院判决结果

  1. 贵州某甲有限公司向袁某支付剩余工程款31208.6元,并自2025年2月8日起按LPR支付利息;
  2. 驳回袁某其他诉讼请求(包括要求郑州某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索赔律师费等)。

三、核心提示:工程转包纠纷这样处理不吃亏
一句话总结:工程转包给无资质个人,合同虽无效,但验收合格仍需付款;代签结算单必须本人书面授权,否则视为无效,损失自己扛

为什么这个案子值得你警惕?
本案中,袁某是个人(无施工资质),贵州某甲公司把工程转包给他,合同直接被判无效。但法院仍支持了工程款,因为工程验收合格了。关键教训在两点

  1. 代签结算单=无效:韦某在结算单上代袁某签字,确认工程款为62万元。但袁某说“我没授权他签字”,贵州某甲公司又拿不出授权证据。法院直接认定:代签无效! 结算必须以实际验收量为准(651208.6元),不能按代签金额算。
  2. 付款给中间人=已付清:贵州某甲公司把钱打给袁某指定的收款人韦某(袁某庭审中承认韦某是收款人),法院认为:钱到韦某手里就算付给袁某了。至于韦某没转全,袁某只能自己找韦某要,不能怪发包方。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第一步:管好“签字权”

第二步:盯死“中间人”

第三步:验收后立刻结算

特别提醒:转包有风险,接活需谨慎

最后叮嘱:工程纠纷不是“谁嗓门大谁赢”,而是“谁证据全谁赢”。从进场施工第一天起,就把验收单、付款记录、沟通录音整理成册。遇到对方拖延结算,别等!立刻发书面催款函(微信+邮寄双渠道),30天没回应直接起诉。记住:法律只保护会留证据的人!

(注: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已按司法惯例隐去,案例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