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诈骗分子 刷单 转移赃款也会构成犯罪-光山县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案号:(2025)豫1522刑初47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5月27日至5月31日,路某、任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上游诈骗分子通过在厦门、泉州某商场购买商品时出示被害人付款码的方式转移程某、宋某等20人被骗人民币479598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路某、任某主动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路某因本案非法获利15000元,其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10000元;任某非法获利15000元,其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3000元。两人共同退赔了王某经济损失45000元,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法院判决:路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任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两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任某剩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三、案件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别以为只是帮人"刷单"或用付款码买东西就没事,如果明知是诈骗来的钱还帮忙转移,照样要坐牢!
很多年轻人可能觉得,我只是帮人去商场买东西,又没直接骗人,怎么会是犯罪呢?但法律明确规定:只要你知道钱是犯罪得来的(比如明显低于市场价让你"刷单"、要求用陌生人的付款码结账等),还帮忙转移、隐藏,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案中,路某和任某才18、19岁,文化程度不高,就是因为贪图每单几百元的"好处费",帮诈骗分子用被害人的付款码购物,结果不仅要把赃款全退了,还被判了一年多的刑期。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记住这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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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碰"来路不明"的钱:有人找你"兼职"帮忙用付款码购物、代收转账,特别是许诺给你高额"手续费"的,99%是骗局!别被"轻松赚钱"蒙蔽,马上拒绝并拉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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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参与的要立即止损:如果已经帮人做过类似事情,今天就停止所有操作,把收到的"好处费"全部退还。越早停止,后续从轻处理的可能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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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如果担心被牵连,应该亲自去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不是打电话!),越早主动说明,越可能被认定为"自首"。就像本案中两人主动到案,法院就少判了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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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如果知道害了谁,尽量筹钱赔偿。本案中两人赔了4.5万元给一位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法院就酌情从轻处罚了。哪怕只能赔一部分,也比不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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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对方是正规商家"的借口:有人会说"商场都收钱了,肯定是合法的"。但法院明确指出:商家如果明知是赃款还收款,也不是"善意取得"。你帮诈骗分子转移赃款,商家可能不担责,但你一定会担责!
特别提醒:很多诈骗团伙专门在社交平台找学生、无业青年当"工具人",利用你们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记住:所有要求你用他人付款码购物、代收资金再转走的"兼职",都是违法的! 不要因为"就干一两次""金额不大"心存侥幸,本案涉案47万多,但即使转移1万元也可能被判刑。
遇到别人找你"帮忙"处理来路不明的钱财,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不听、不信、不参与,直接报警。保护好自己的人生,比赚那点"快钱"重要一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