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欠条签字后别想轻易反悔,一年内不申请撤销就作数-渑池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221民初10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因张某的工地施工需要,经其项目现场负责人姜某联系,由刘某为其砌石头坝、由庞某为其供应石料。双方约定石料按实际砌墙的方数计量。工程结束后,双方都认可最后的收方数是8258立方米。在庞某催要石料款时,2021年1月25日,经工程发包方工作人员协调,张某给庞某签了一份证明,写明"欠段村坻坞废石场工程款贰拾伍万元(250000元),不准反悔。付款人:张某 收款人:庞某"。签完后,张某陆续付了29900元,就不再付款了。后来在2024年8月29日微信聊天中,张某让庞某"发材料对账",庞某发了对账单,写明张某已付34万元,签欠条时还欠25万元,后来又付了2.7万元,还剩22.3万元没付。张某看到后没反对,还继续付了部分钱。
法院最后判决:张某要付给庞某195100元及利息(从2021年1月25日起算),驳回庞某其他要求。简单说,法院没按欠条写的25万全判,而是根据双方实际对账情况,算出张某还欠19万多。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你亲手签字确认的欠条,事后想用"被胁迫""没对账"当借口赖账,基本没戏! 尤其是签字超过一年才闹,法院直接不认。为什么?咱们用大白话拆解:
第一,签字就是"画押",后悔有期限
张某说自己是被甲方公司逼着签字的,但法院根本不信。为啥?一没证据(比如报警记录、现场录像),二拖太久了——从2021年1月签字到2025年打官司,早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年撤销期"。就像你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超时就作废。重点提醒: 如果你被迫签了欠条,必须一年内去法院告"我要撤销",否则等于默认承认这笔账!
第二,欠条金额≠最终欠款,但得拿证据推翻
庞某拿着25万的欠条要钱,法院却只判了19万多。因为双方聊天记录里都承认:签欠条前张某其实已付36.5万(不是庞某说的34万),所以25万欠款要先减掉多算的2万,再减掉后来付的2.99万。关键教训:
- 欠条是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微信、录音这些日常记录也能"翻盘"
- 对方如果喊"账算错了",必须自己举证(比如拿出付款记录),不能光嘴上说
第三,个人签字别想甩锅给公司
张某喊冤说"工程是河南某有限公司接的,该他们付钱",法院为啥不听?因为:
- 买材料时他没提公司名字(工人姜某直接找的庞某)
- 欠条是他个人签的,钱也是他个人付的
血泪建议: 如果你是给公司办事,签字时一定写清"代表XX公司",最好盖公章。否则就像张某,公司不认账,自己兜着走!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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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前"三必查"
- 查数字:欠条金额是否和实际供货/施工量匹配?(像本案虚方问题要提前说明)
- 查身份:对方是不是真老板?有没有公司授权书?
- 查期限:别在甲方催结算的压力下签字,先说"容我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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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后"两要紧"
- 紧盯撤销期:如果被胁迫签字,365天内必须去法院起诉撤销,晚一天都白搭
- 紧留证据链:付款用银行转账(备注用途),对账用微信文字(别发语音),像庞某的微信对账单就立了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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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时"一别慌"
即使对方拿出欠条,你还能:- 找出已付款证据(本案张某因说"付款记录找不到了"直接败诉)
- 证明欠条有重大错误(比如单价算错),但必须拿合同、聊天记录等实锤
最后敲黑板: 欠条不是儿戏,签字等于借钱。你以为"先签字拿钱,以后再扯皮",结果法院一查聊天记录、付款流水,漏洞百出全暴露。真遇到纠纷,宁可当时慢一步对清楚账,也别事后花大钱打官司——你看张某,不仅欠钱要还,连诉讼费5519元都得自己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