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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这样赔!-临颍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临颍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122民初516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5月29日13时45分许,宋某驾驶车牌号为豫LKJX的小型客车,沿新1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临颍县梨园西路与新1国道交叉口时,与沿临颍县梨园西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赵某甲驾驶的车牌号为豫LXCX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赵某甲、赵某乙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宋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赵某甲负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赵某乙无责任。豫LKJX**的小型客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限额2000000元,含不计免赔率)。事故发生后,赵某甲、赵某乙于2025年5月29日被送到临颍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各住院19天,赵某甲医疗费8389.79元,赵某乙医疗费8881.94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赵某甲、赵某乙赔偿款23429.66元;案件受理费193元由被告宋某负担。

三、遇到交通事故这样处理才不吃亏

看完这个案例,很多小伙伴可能会问:明明双方都负同等责任,为什么受伤的人还能拿到赔偿?保险公司是怎么赔的?作为经常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我来给大家说说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处理,避免"哑巴吃黄连"。

1.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黄金证据",千万别不当回事
本案中,交警认定"宋某负同等责任,赵某甲负同等责任",这个认定直接决定了赔偿比例——各承担50%。很多老乡发生事故后,觉得"私了"省事,结果后期发现伤情严重想找对方赔钱时,却因为没有责任认定书而陷入被动。
律师提醒: 无论事故大小,第一时间报警!等交警来了做笔录、拍现场照片。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收到认定书3天内要申请复核,过期就来不及了。

2. 保险公司赔偿有"固定套路",记住这个顺序
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会"大包大揽",其实赔偿有严格顺序:

3. 农村户口想多赔钱?关键看收入证明
本案中,保险公司曾主张"两位原告是农村户口,误工费要按农村标准算"。但法院最终按服务业平均工资支持了误工费,为什么?因为原告提供了住院证据,法院结合情况酌情支持了。
律师提醒:

4. 这些费用最容易被"砍",提前准备证据

最后划重点:
① 报警!报警!报警!(重要事情说三遍)
② 所有医疗单据复印三份,原件千万别丢
③ 别轻信"我们保险公司会赔",自己算清该得多少钱
④ 对方推脱不赔?直接起诉,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记住:交通事故赔偿不是"求来的",而是"算出来的"。只要证据齐全、责任明确,该拿的钱一分都不会少!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不妨对照本案"对号入座",您就是自己的"理赔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