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未还股东虚假注销需个人担责-台前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927民初312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引用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规则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2023年9月15日,台前县某路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与台前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台前县某路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将位于其厂区内的厂房(面积1912.5平方米)、办公室及食堂(面积337.5平方米)租赁给该公司,年租金200000元,车间外租地租金每年80000元。合同约定,如承租方拖欠费用,出租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提前终止合同。合同履行中,台前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仅支付租金200000元,尚欠360000元未付。
台前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6日,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为王某(持股51%)和郭某(持股49%),王某任法定代表人。2024年2月21日,郭某在未实缴出资情况下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2024年8月12日,该公司简易注销,王某在注销过程中签署承诺书,声称公司无债权债务。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
- 股东王某个人支付台前县某路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租金36万元及滞纳金(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从起诉日2025年9月3日起算);
- 原股东郭某在未交足出资的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高额滞纳金主张)。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一句话总结:公司欠债未还时,股东若通过虚假注销或“零出资转让股权”逃避责任,法院会直接判股东个人赔钱!
为什么这个案子值得普通人警惕?
生活中,很多人以为“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欠债就让公司倒闭完事。但本案中,台前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欠了36万元房租,股东王某明知有债却谎称“公司没债务”去注销,郭某在没实际交钱的情况下就把股份转给他人——法院认定这是“耍滑头”,必须个人兜底赔偿。关键点就两个:
- 虚假注销 = 个人赖账:公司注销时若签了“无债务承诺书”但实际欠钱,签字的股东(本案王某)要全额赔;
- 转让股权 ≠ 甩掉出资义务:股东没交够注册资本就转股(如本案郭某),新股东没能力还债时,原股东仍得在没交钱的范围内一起赔。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如果您是房东/债权人(比如租客欠租):
- ✅ 盯紧公司动向:发现租客公司突然注销、换股东,立刻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网站),看是否签了虚假承诺书。本案原告就是发现对方“简易注销”时谎称无债务,才成功把股东告上法庭。
- ✅ 催款要留证据:微信、短信催租时明确写“截至X月X日欠XX元”,避免口头说。本案因原告多次催要留了记录,法院才认定欠款事实。
- ✅ 别被“高滞纳金”坑:合同约定5%滞纳金(36万的话就是1.8万),但法院认为太高,直接调到银行利率(约3.5%)。签合同时,滞纳金别超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否则可能打折扣。
如果您是股东/创业者:
- ❌ 别学王某“造假注销”:公司有债务时,必须先还清或和债权人签协议,再去注销。哪怕走简易注销,也得在公示期通知所有债主(本案王某直接瞒报,结果个人背上36万债务)。
- ❌ 别学郭某“白送股权”:注册资本认缴≠不用交钱!没实缴就转股,万一公司欠债,新股东没钱赔,债主能回头找您。正确做法:转股前补足出资,或在转让协议里写明“由新股东承担债务”。
- 💡 补救小技巧:如果公司快倒闭,赶紧和债主商量分期还、抵物还,保留书面凭证。法院最认“积极协商”的证据,能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逃债”。
最后提醒:
公司不是“挡箭牌”!现在法院严打股东赖账行为,2024年起全国已有多起类似判例。欠债该还就还,注销前务必清账,否则“有限责任”变“无限责任”,辛苦攒的家底可能一夜归零。记住:诚信经营是底线,法律从不保护“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分析,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遇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