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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合同未明确卡金处理条款将导致追讨困难-孟州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孟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883民初309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3年1月5日,双方补签《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一、甲方(薛某)同意将经营工作室内的装修、装饰、产品、顾客充值卡金及其它所有关于美甲、美睫设备全部归乙方(何某)所有;二、经过互相协商,乙方在2023年元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清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0元,上述费用包括第一条所述的装修、装饰、产品、顾客充值卡金及其它所有美甲、美睫设备;三、协议签订后,该工作室之前产生的顾客充值卡金与甲方无关。"后原告雇佣被告等经营至2024年2月。庭审中,原告依据汇总表、被告向原告发送的会员列表称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期间顾客扣卡和单次消费金额共计65297.95元、会员余额为57915.17元,被告则认为只是记录顾客日常消费的情况、与己无关,原告亦未提交上述费用由被告占有支配的证据;原告另称自2023年10月14日至关店2024年2月8日期间顾客充值金额为18279元、办次卡金额为1613元、以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除了扣卡和免单)的金额为23037.8元,被告则认为收取35841.65元、且已转账给原告,原告亦未提交被告收取超过35841.65元的证据。另查明,被告同意返还原告1200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只支持被告向原告支付12000元,驳回了原告要求的13万多元其他款项。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原告自己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关键教训:签合同时没写清楚"卡金归谁",打官司就只能吃哑巴亏!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朋友之间转让美甲店,8万元打包买下装修、设备、顾客卡金,结果为"卡金该谁管"撕破脸。原告何某主张被告薛某欠她13万多卡金,但法院只判了1.2万元,为什么?

核心问题出在合同漏洞上:

  1. 合同说"卡金与甲方无关",但没写清楚谁该收钱
    合同第三条写"转让后之前的顾客卡金与薛某无关",原告理解成"卡金要薛某还给我",被告却认为"卡金包含在8万转让费里,后续服务该原告自己承担"。法院认为,既然8万元是打包价(明确写"包括卡金"),原告再要额外卡金,就像买了手机又找卖家要充电器钱——不合常理!

  2. 账本乱成一锅粥,谁也说不清
    原告拿不出完整账本,光靠自己做的表格和微信记录要钱。更麻烦的是,转让后原告自己经营了1年多,却说不清哪些钱是被告收的、哪些是自己收的。法院直接点破:"你当老板时连账都管不好,现在怪别人?"

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招保命:
签合同时死磕"卡金条款"
别学本案糊里糊涂写"卡金包括在转让费内"。必须写清:

交钱交店当场"三清"

经营期间管好自己的账
像本案原告经营1年多却说不清收支,等于主动放弃权利!

最后说句大实话:
朋友间做生意最容易吃亏——碍于面子不写清楚,最后对簿公堂连10%的诉求都难支持。本案原告要13万只拿回1.2万,不是被告不讲义气,是自己没留证据。下次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楚卡金条款,能省下10万元律师费!转让店铺前务必找专业律师把关合同,别等钱没了才后悔。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均按规则简化,如花晓雪律师简化为花某律师,李某简化为李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