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先由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孟州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883民初294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4年9月14日22时23分许,文某驾驶豫X号小型轿车,沿孟州市会昌路由南向北行驶到商贸城交叉路口时,与由西向东步行横过道路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小型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孟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文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受伤当天被送至孟州民生医院检查,于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30日在洛阳正骨医院住院治疗15天,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24日在孟州民生医院住院55天,共住院70天。王某前期医疗费经法院(2024)豫0883民初3831号民事案件判决,文某赔偿王某医疗费36987.2元。2025年8月27日,王某在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支出医疗费433.4元。经王某申请,法院依法委托,河南同一司法鉴定中心于2025年9月8日出具鉴定意见:王某构成十级伤残;伤后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王某支出鉴定费1300元。文某驾驶的豫X号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法院最后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王某58613.1元,文某赔偿王某4586.72元。案件受理费1380元由文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读者可能会问:如果我走路被车撞了,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经常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我给大家三点简单实用的建议:
第一,事故发生后别慌,先固定证据。
很多当事人一出事就慌了神,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报警!这个案例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了文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这成为后续索赔的关键依据。所以请大家记住:无论事故大小,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来现场勘查并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逃逸,尽量记下车牌号、车型、颜色等特征,同时找目击证人。不要私了!很多当事人听信对方"私了给钱"的承诺,结果后面发现伤情严重,却因没有正式认定书而难以索赔。
第二,医疗费不是终点,伤残鉴定很重要。
本案中,王某前期医疗费已经通过另案处理,但后续因构成十级伤残,又获得了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赔偿。很多当事人以为"治好了就行",其实不然!如果伤情可能致残(比如骨折、颅脑损伤等),一定要在治疗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就像王某那样,通过专业鉴定确认了十级伤残,才额外获得了4万多元的残疾赔偿金。记住:医院的诊断证明不能代替伤残鉴定,必须走法定鉴定程序。
第三,赔偿顺序有讲究,别被保险公司忽悠。
这个案例最核心的启示是:交通事故赔偿有固定顺序!先由交强险"兜底"赔付(本案中某保险公司赔了5.8万多元),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文某承担80%)。实践中,很多保险公司会说"我们只赔交强险限额内的",然后把其他费用推给肇事司机,导致当事人要不到钱。其实法律明确规定:交强险优先用于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不够的部分才按责任比例算。本案中,虽然文某只承担80%责任,但交强险范围内的5.8万元是全额赔付的,这就是"交强险先行赔付"原则。
特别提醒:
- 如果对方全责,记得让保险公司垫付1.8万元医疗费(交强险医疗费限额);
- 住院期间保留所有票据,包括打车去复查的发票;
- 70岁以上老人被撞,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会减少,但精神抚慰金标准不变;
- 对方没买商业险别怕,交强险的18万伤残赔偿限额足够覆盖大部分损失。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交通事故维权不怕慢,就怕乱。按"报警→治疗→鉴定→索赔"四步走,该你拿的钱一分都不会少。如果对方推诿扯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