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转移来路不明的钱?小心坐牢又罚款-温县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例解读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对判决书“一脸懵”。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帮大家拆解一个真实案例——有人以为“帮忙拿个现金”没啥大不了,结果稀里糊涂进了看守所。看完这篇,你就明白:遇到类似事,千万别手贱!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号:(2025)豫0825刑初18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6月10日,肖某明知转移的资金是犯罪得来的钱,仍按鲁某安排,从湖南省岳阳市彭某处拿走20万元现金,随后到贵阳交给杨某。这20万元其实是被害人刘某被诈骗的血汗钱,肖某从中赚了3000元“跑腿费”。2025年6月25日,肖某接到昆明警方电话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全部过程。
法院判决很简单:
- 肖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罚款5000元;
- 他赚的3000元“好处费”全部追回,退给被骗的刘某。
三、核心提示:遇到类似情况,普通人该咋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明知是赃款还帮忙转移,等于自己往枪口上撞!” 肖某以为只是“跑个腿”,结果蹲了九个月大牢。法院判得不重(从轻处罚),是因为他有三个“救命稻草”:
- 主动投案(警察一打电话就去自首);
- 认错态度好(签字承认罪行,没狡辩);
- 只是“小跟班”(幕后黑手是鲁某,他算从犯)。
但别指望人人都有这运气!现实中更多人因“贪小便宜”直接重判。如果你遇到类似事,记住这3点保命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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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路不明的钱,碰都别碰!”
有人让你帮忙取现金、转账,尤其金额大(比如几万、几十万)、对方遮遮掩掩(“别问来源,给钱就行”),99%是赃款!像肖某这种“岳阳拿钱→贵阳送钱”的套路,根本是诈骗团伙的“洗钱工具人”。别信“就这一次”的鬼话——警察查起来,转账记录、监控全留痕,你想赖都赖不掉! -
“怀疑不对,立刻报警或拉黑!”
如果对方说“帮个忙,给3000块好处费”,先灵魂三问:- 钱是哪来的?(正规生意为啥不银行转账?)
- 为啥非要你跑腿?(陌生人凭啥信你?)
- 能不能签协议?(骗子绝不会留字据!)
只要心里打鼓,马上拒绝! 更好的做法是直接打110举报(说“疑似洗钱”就行),警察会保护你。记住:法律上“不知道”不等于“不担责”——如果你应该想到钱有问题(比如对方催得急、给现金),法院照样认定你“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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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卷入?别补刀,赶紧自救!”
要是不小心接了活(比如已收了“好处费”),立刻做两件事:- 停手! 别再碰钱、别删聊天记录;
- 自首! 主动去派出所说明情况(像肖某那样接电话就投案)。
这样至少能争取“从轻处罚”。千万别心存侥幸:销毁证据、找人顶包——只会罪加一等!
最后说句扎心的:肖某才19岁(2006年出生),大专休学去“赚快钱”,结果牢饭吃到20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安全的“黑钱”! 下次有人让你“帮忙”,先想想:这点小利,真值得搭上自由和人生吗?
温馨提示: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不会因“不懂”而网开一面——保护自己,从学会说“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