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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也能拿满交强险赔偿-延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延津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26民初46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2025年3月21日14时30分许,在延津县城北某学校西侧十字路口处,秦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自西向东右转弯的秦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载秦某、马某)发生碰撞,造成秦某、马某受伤及车辆损坏。交警认定秦某负主要责任,秦某负次要责任,马某无责任。马某住院60天,诊断为骨盆多发骨折、创伤性休克等,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秦某的车辆在某新乡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某新乡有限公司已垫付医疗费7335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某新乡有限公司赔偿马某112052.5元(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秦某赔偿马某220.61元。

三、核心观点:次要责任≠少赔!交强险能兜底大部分损失

很多老百姓以为,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只负“次要责任”,自己能赔到的钱就很少。这个案子恰恰相反:马某作为无责方,不仅没因对方责任轻而少拿钱,反而通过交强险拿满了该赔的部分。关键点就3条,普通人遇到类似事故必须记住:

1. 交强险是“保底包”,不管对方责任多小,该赔的18万块一分不能少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买的保险,核心作用就是“兜底”。比如本案:

2. 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才按责任比例算
本案医疗费超了735元(18735元-18000元),这部分才按责任分:秦某次要责任只赔30%,即220元。但普通人要注意:

3. 未成年人、老人受伤,赔偿标准一样不少
本案马某是2009年出生的小孩,但法院照样支持了8万多元的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20年×10%)。别被“孩子没收入”忽悠

遇到事故怎么办?3步保命指南

  1. 现场留证:报警!等交警出《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的核心证据),同时拍下对方车牌、驾驶证、保险单照片。
  2. 花钱留票:所有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哪怕10块钱也要开发票。没有发票?让医院在病历上手写“已收费”并盖章。
  3. 别被忽悠私了:对方说“我次要责任,赔你几千完事”?拒绝!先做伤残鉴定(出院后3个月左右),再谈赔偿。交强险18万限额内,你该拿多少就拿多少,一分不能少。

最后提醒: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拖着不赔,或者只按责任比例压价,直接去法院起诉。本案中肇事司机秦某都没出庭,法院照样判保险公司赔钱——因为交强险是“硬规定”,不是讨价还价的生意。记住:你的健康损失,法律早就标好了价码,别自己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