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废油获利仅千元也会被判刑,积极修复环境可获缓刑-汝州律师污染环境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污染环境罪
案号:(2025)豫0482刑初44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7月3日,尚某(另案处理)将其从安徽省黄某(另案处理)处购买的110余桶废油存放于樊某(已判决)在汝州市某乡某村某庄北租赁的一处闲置院子(居民区附近),后该桶内液体不断流出,气味刺鼻。2024年2月份,汝州市环保局检查时发现该批废油,要求樊某限期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处置。2024年3月4日,樊某向杨某等人支付3000元,要求杨某等人将铁桶运走随意处置。杨某与王某、王某一、吴某、赵某、杨某(以上五人均另案相对不起诉)使用切割机将20余个铁桶破开取出固体废油,期间,因气味刺鼻被周边群众举报。后樊某雇佣滕某(另案相对不起诉)驾驶一台挖掘机用炮锤将剩余铁桶砸破,取出固体废油。杨某支付1400元由任某等人(另案处理)驾驶垃圾清运车将上述固体废油运走。当日任某、郭某等五人驾驶垃圾清运车拉走危险废物共计5车,其中1车倾倒至某庄东北侧荒地,4车倾倒至黄龙山东北侧。
经检测鉴定:汝州市某庄村北侧1#检测结果中苯浓度为12.1mg/L、甲苯浓度为12.2mg/L、苯酚浓度为5.66mg/L,超出标准限值;汝州市某某庄村北侧2#检测结果中苯浓度为1.58mg/L、甲苯浓度为1.45mg/L,超出标准限值;汝州市某乡某村西3#检测结果中苯浓度为1.33mg/L、甲苯浓度为1.06mg/L,超出标准限值。综上述检测结果,符合危险废物特性。经执法人员开挖并称重,危险废物净重共计62.92吨,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407565元。
杨某非法获利1256元,任某非法获利600元,宋某非法获利50元。2024年6月19日,任某经汝州市公安局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局投案。2024年12月,杨某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3万元;宋某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3万元;任某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2万元。2025年5月,环境工程公司出具报告显示:涉案地块经过修复后,土壤环境质量已符合安全标准。
判决结果:
杨某、任某、宋某三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因是从犯且积极修复环境,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任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三人同时缴纳罚金并退缴违法所得。三人不用实际坐牢,但需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律规定。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很有警示意义:帮人处理"废料"赚几百元小钱,也可能把自己送进监狱。杨某只赚了1200多元,宋某仅赚50元,却都因污染环境被判刑。但同时,法院也给出了重要提示:只要事后积极修复环境,就有机会避免坐牢。三人均因及时缴纳修复金、退赃认罪而获得缓刑。作为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处理?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
1. 先搞明白:什么行为会惹上大麻烦?
- 危险废物3吨以上就可能坐牢:根据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犯罪(本案倾倒60多吨)。
- "帮忙"也是犯罪:本案中杨某等人只是被雇来处理废料,既不是货主也不是组织者,但法院仍认定为共犯。
- 气味刺鼻就是危险信号:看到桶装液体不断流出、有刺鼻气味(如本案),基本可判定是危险废物,千万别碰!
2. 遇到"废料"处理邀约,牢记三不原则
- 不贪小便宜:本案中樊某只出3000元就让人处理110桶废油,明显不合常理。记住:正规处理1吨危险废物成本至少3000元,低价处理必有猫腻。
- 不私自处置:切勿用切割机破桶、挖掘机砸桶等方式自行处理,这属于非法处置。
- 不随意倾倒:哪怕倒到荒地、山沟,只要没经过环保部门审批,就是犯罪。
3. 已经参与了怎么办?四步补救法
- 立即停止+报警:发现处理的是危险废物,马上停手并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110。
- 主动投案自首:像任某那样接到警方电话就去投案,可争取从轻处罚(本案中自首成为获缓刑关键)。
- 全力修复环境:尽快联系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处理污染物(本案三人各缴2-3万修复金,避免了实刑)。
- 退赃认罪:把赚的钱全部退出来,在检察院阶段就表示认罪认罚。
4. 特别提醒:两个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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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我又不是主谋,不用负责"
本案中杨某辩称"只联系了一个人,其他人不是我召集的",但法院仍认定其参与犯罪。法律上,明知是危险废物还帮忙运输、倾倒,即使角色小也要担责。 -
误区二:"钱少就没事"
宋某只赚50元也被判刑!污染环境罪看的是倾倒数量(3吨以上即入刑)和污染程度,与获利多少无关。
最后说句实在话:现在环保执法越来越严,2023年新司法解释明确,倾倒3吨危险废物就可能判刑。宁可错过"小便宜",别碰"废料处理"这种高危活。如果已经不小心参与了,记住:主动修复环境比躲藏更重要,早补救还能争取缓刑,硬扛到底只会害了自己和家人。遇到拿不准的情况,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或环保部门,别等警察找上门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