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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废油获利仅千元也会被判刑,积极修复环境可获缓刑-汝州律师污染环境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汝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污染环境罪
案号:(2025)豫0482刑初44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7月3日,尚某(另案处理)将其从安徽省黄某(另案处理)处购买的110余桶废油存放于樊某(已判决)在汝州市某乡某村某庄北租赁的一处闲置院子(居民区附近),后该桶内液体不断流出,气味刺鼻。2024年2月份,汝州市环保局检查时发现该批废油,要求樊某限期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处置。2024年3月4日,樊某向杨某等人支付3000元,要求杨某等人将铁桶运走随意处置。杨某与王某、王某一、吴某、赵某、杨某(以上五人均另案相对不起诉)使用切割机将20余个铁桶破开取出固体废油,期间,因气味刺鼻被周边群众举报。后樊某雇佣滕某(另案相对不起诉)驾驶一台挖掘机用炮锤将剩余铁桶砸破,取出固体废油。杨某支付1400元由任某等人(另案处理)驾驶垃圾清运车将上述固体废油运走。当日任某、郭某等五人驾驶垃圾清运车拉走危险废物共计5车,其中1车倾倒至某庄东北侧荒地,4车倾倒至黄龙山东北侧。

经检测鉴定:汝州市某庄村北侧1#检测结果中苯浓度为12.1mg/L、甲苯浓度为12.2mg/L、苯酚浓度为5.66mg/L,超出标准限值;汝州市某某庄村北侧2#检测结果中苯浓度为1.58mg/L、甲苯浓度为1.45mg/L,超出标准限值;汝州市某乡某村西3#检测结果中苯浓度为1.33mg/L、甲苯浓度为1.06mg/L,超出标准限值。综上述检测结果,符合危险废物特性。经执法人员开挖并称重,危险废物净重共计62.92吨,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407565元。

杨某非法获利1256元,任某非法获利600元,宋某非法获利50元。2024年6月19日,任某经汝州市公安局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局投案。2024年12月,杨某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3万元;宋某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3万元;任某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2万元。2025年5月,环境工程公司出具报告显示:涉案地块经过修复后,土壤环境质量已符合安全标准。

判决结果:
杨某、任某、宋某三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因是从犯且积极修复环境,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任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三人同时缴纳罚金并退缴违法所得。三人不用实际坐牢,但需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律规定。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很有警示意义:帮人处理"废料"赚几百元小钱,也可能把自己送进监狱。杨某只赚了1200多元,宋某仅赚50元,却都因污染环境被判刑。但同时,法院也给出了重要提示:只要事后积极修复环境,就有机会避免坐牢。三人均因及时缴纳修复金、退赃认罪而获得缓刑。作为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处理?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

1. 先搞明白:什么行为会惹上大麻烦?

2. 遇到"废料"处理邀约,牢记三不原则

3. 已经参与了怎么办?四步补救法

4. 特别提醒:两个常见误区

最后说句实在话:现在环保执法越来越严,2023年新司法解释明确,倾倒3吨危险废物就可能判刑。宁可错过"小便宜",别碰"废料处理"这种高危活。如果已经不小心参与了,记住:主动修复环境比躲藏更重要,早补救还能争取缓刑,硬扛到底只会害了自己和家人。遇到拿不准的情况,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或环保部门,别等警察找上门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