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拿钱不发工人工资,公司不能推卸责任-叶县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422民初485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提供的工资表显示:“苏某应发工资7720元,李某甲应发工资18860元,备注:以下签过字的人员,同意月底拿钱,2021年11月30日打款”。李某甲等人在该工资表上签名,六安市某有限公司在该工资表上加盖公章。后来,公司只支付了部分款项,还欠李某甲15600元没给。李某甲把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付清欠款、违约金和利息。公司却说:“我们不认识李某甲,工资已经全部给了带班的人(包工头),可能是包工头没发给他,这不关我们的事。”
法院怎么判的?简单说:
- 公司必须在10天内付给李某甲15600元劳务费,并从起诉那天起(2025年8月27日)按银行利率加算利息,直到钱付清为止;
- 李某甲要的其他违约金和额外利息,法院没支持;
- 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欠薪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公司不能拿“钱已付给包工头”当挡箭牌,工人直接找公司要工资,只要证据够硬,法院一定撑腰!
为啥这么说?看法院的逻辑:
- 工资表盖章就是“铁证”:公司自己在工资表上盖了公章,等于白纸黑字承认“李某甲应得18860元”。就像你签字借钱,事后不能耍赖说“我忘了”。工人朋友记住:干活时一定要让公司出书面凭证(比如工资单、欠条),并确保盖上公司公章——没公章的纸条,法院可能不认!
- 公司推给包工头?没用!:公司说“钱给了带班的人”,但拿不出转账记录或收据,工人又不承认收到钱,法院直接判公司败诉。现实中,包工头卷款跑路的事不少,但公司作为雇主,必须自己把钱交到工人手里,不能当“甩手掌柜”。
- 利息别漏掉:法院支持了从起诉日起算的利息(按银行一年期利率)。这意味着:公司拖一天,你就多赚一天钱!起诉时一定要写清楚“算利息”,别白白损失。
给你的实操建议(超简单三步):
- 第一步:证据要“死死抓住”
下次干活前,跟公司明确:工资怎么算、何时发、谁来发。发工资时,一定索要盖公章的工资表或欠条(像本案那样写清姓名、金额、打款时间)。微信聊天记录、打卡记录也能当辅助证据,但公章工资单最管用——没它的话,公司一句“没这回事”就能把你打发走。 - 第二步:别信“包工头全权负责”的鬼话
如果包工头说“公司把钱都给我了,我慢慢发”,立刻录音并追问:“公司转账记录能给我看吗?” 同时直接联系公司总部(别只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要是推脱,马上书面催款(比如发个短信:“X月X日欠薪XX元,请3日内付清”),这能当起诉证据。 - 第三步:3个月内赶紧起诉
欠薪超过3个月再告,可能错过最佳时机!去当地法院立案(不用请律师也能办),诉讼费才百来块(本案才145元),胜诉后基本由公司承担。记住:别等“拖成老赖”才行动——本案公司拖了4年,工人一告就赢了。
最后提醒: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工资被拖欠,今天存证据、明天发催款、下周就起诉,三招连用,90%的公司都会乖乖付钱!如果对方耍无赖,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12333热线)或法院,别自己硬扛——你的血汗钱,法律永远站你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