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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也能讨回13万元货款-伊川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伊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329民初327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洛阳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和案外人某伊川公司有秸秆供应业务。被告李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的丈夫,他联系原告逯某、王某,要求两人以某公司名义向某农公司羊场供应秸秆。双方没签书面合同,也没约定付款时间。
原告分三次交付秸秆:

法院判决:

  1. 被告李某10天内支付原告逯某、王某货款135907元,并从2024年6月1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息赔偿损失;
  2. 驳回原告对吕某和某公司的全部诉求(两人不用赔钱)。

三、遇到欠款不给?三招教你守住血汗钱!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没签合同照样能赢官司!很多人以为"白纸黑字"才作数,其实法律认的是"事实交易"。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小贩收了钱却说没欠你,难道你真要不回钱?法院看的是:你交了货、对方收了货、钱该给谁。本案中三样证据成了关键:

  1. 送货记录(多少吨、单价多少、谁收的货);
  2. 催款录音(李某亲口认"12.3万元",等于自认欠款);
  3. 第三方付款凭证(案外人已把钱打给某公司,证明货款真实存在)。

如果你也遇到欠款:
第一招:留痕!留痕!留痕!

第二招:找准"欠钱的人"
本案原告告了三个人,但法院只判李某赔钱——因为钱是李某叫原告送的、李某承诺结算的。吕某(李某老婆)和某公司没参与交易,就像你借给邻居钱,不能找邻居老婆要。起诉前先搞清:和你谈生意的到底是谁? 是个人还是公司?别像本案原告白白多告两个人,浪费时间和诉讼费。

第三招:利息损失也能要回来
很多人只要本金,其实法律允许"算利息"!本案从最后交货次日(2024年6月1日)起按银行利率计息,13万货款一年多能多拿几千块。记住:交货当天不付款,第二天就能主张利息!

最后提醒:

做生意不怕没合同,就怕不留证。下次对方说"下次结",掏出手机说一句:"哥,咱把欠款数确认下?"——这招能帮你多拿10%的赔偿!(注: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已按隐私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