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担保人明确写“连带担保人”要一起还钱-获嘉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724民初308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10月,卜某和某租赁站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用建筑设备的期限、租金计算方式和争议解决办法。2023年10月16日,双方结算后,卜某欠租金175029元(原欠205029元,已付30000元),卜某当场写了欠条。周某在欠条上签字,明确写明“连带担保人周某”并留下身份证号。之后,两人一直没还钱,某租赁站多次催要无果,就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卜某必须在10天内付清175029元租金;周某要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如果卜某不还,周某得替他还),周某还钱后可以找卜某要回这笔钱;诉讼费、保全费等由卜某出,周某也要一起承担。
三、核心观点:担保人必须写清“连带担保人”才能有效追债
这个案子很简单,但教训很实在:欠条上担保人只写“担保人”三个字可能白忙活,必须写“连带担保人”并亲自签字,法院才认账! 很多人以为让朋友在欠条上签个名就能“保险”,结果官司打输了才发现——名字没写对,担保人不用还钱!
遇到类似欠钱不还的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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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盯紧“关键句”
租设备、借钱都一样,合同里必须写清三点:- 钱怎么算(比如“每月5号结账”);
- 谁负责(比如“欠钱的人必须10天内付清”);
- 出事去哪打官司(比如“争议归获嘉县法院管”)。
(案例中合同写了管辖法院,后来欠条又重复一遍,法院才受理;要是没写,可能得跑外地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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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欠条时,担保人签字要“三明确”
- 身份明确:不能只写“周某担保”,必须写“连带担保人周某”(少“连带”俩字,担保人可能只承担一半责任);
- 本人签字:担保人必须自己写名字和身份证号(案例中周某的字是自己写的,法院才认可);
- 责任写清:在欠条里加一句“如到期不还,由担保人连带清偿”。
(很多人图省事让担保人随手签个名,结果对方耍赖说“我不知道要还钱”,法院一查欠条没写清,直接判担保人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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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别拖,超过3年可能打水漂
案例中某租赁站从2023年10月欠条到期后就一直催,2025年9月就起诉了。法律上欠钱诉讼时效是3年,要是躺平不催,3年后起诉,法院可能直接驳回!- 正确做法:每次催款留证据(比如微信记录、录音),实在不行发个书面催款函(快递单写清事由)。
一句话提醒
下次让朋友担保,别不好意思说:“哥,欠条上得写‘连带担保人’,您亲自签个字,以后真出事我也好找法院撑腰!” 既保护自己,也避免伤感情——毕竟真赖账时,白纸黑字才是朋友间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