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代位起诉确认夫妻共同房产份额追回欠款-荥阳律师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
案号:(2025)豫0182民初918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黄某和孙某于2006年9月20日登记结婚。王某起诉孙某要求还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在2024年3月29日判孙某必须还王某60968.3元(从2023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3.45%算利息)和4000元本金(从2023年4月18日起按年利率3.45%算利息)。但孙某一直没还钱,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6月30日,法院查遍了孙某的财产,发现他名下啥都没有,只能把孙某配偶黄某名下的一套房子(位于某号,房产证号***)查封了,最后裁定“执行程序结束”。这套房子是2019年11月11日黄某买的,登记在黄某一个人名下。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确认这套房子是孙某和黄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50%的份额。也就是说,孙某能分到一半房子,这部分可以用来还王某的欠款。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欠钱不还又“藏”夫妻房产?这样操作最有效!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如果对方欠你钱不还,法院查不到他名下财产,但发现他有夫妻共有的房子(哪怕登记在配偶名下),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把房子“分一半”出来还债! 这不是“抢”别人家房子,而是法律给你的“追债利器”,叫“债权人代位析产”。
为啥能这样操作?
生活中很多人以为:“房子写配偶名字,就和欠钱的人没关系了。”大错特错!只要房子是夫妻结婚后买的(哪怕只写一方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本案,房子是孙某和黄某结婚后买的,登记在黄某名下,法院照样判孙某占50%。孙某欠王某钱不还,王某作为“要钱的人”,就能代替孙某去法院告黄某,要求把孙某那份房子“挖”出来还债。法律管这叫“代位析产”,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简单说,就是“欠钱人躲着不分财产?法院支持你直接起诉分割!”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按这3步走:
- 先走完强制执行程序:像王某一样,先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查对方银行卡、车子)。如果法院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书(证明对方真没钱),这就是关键证据!千万别跳过这步,否则法院不会受理代位诉讼。
- 盯紧“夫妻共有财产”:重点查欠钱人的配偶名下有没有房、车、存款。记住:结婚后买的财产,哪怕只写配偶名字,也属于夫妻共有。比如房子是婚后买的,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拉个“查询证明”(显示产权人和购买时间),就能证明是夫妻共有。
- 抓紧时间代位起诉:拿到执行终结裁定后,马上找专业律师帮你起草诉状,去房子所在地法院(比如本案去荥阳法院)起诉配偶,要求确认欠钱人占50%份额。注意:
- 时效很关键:必须在执行程序中或执行终结后及时起诉,拖久了对方可能转移财产;
- 别自己硬扛:这种案子涉及婚姻法、执行法,普通人容易漏证据(比如结婚证、购房合同)。像本案被告拒不到庭,法院直接判债权人赢——但如果你材料不全,可能败诉;
- 成本不高:诉讼费通常由欠钱人承担(本案4400元全让孙某付了),你只需前期垫付。
最后提醒一句:现实中,很多人发现对方“假装离婚”把房子全转给配偶,以为能躲债。其实法院早看透这种把戏!只要证明是婚后财产,照样能分割。下次借给亲戚朋友钱前,记得留个心眼:万一他赖账,你至少知道——房子写谁名都不怕,法律站在你这边!(注: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律师,本文仅基于案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