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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私吞客户货款必须全额返还 - 获嘉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获嘉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很多小店主、经销商朋友咨询我:“业务员偷偷收了客户的钱,谎称没收到,把货发走了,这钱能要回来吗?”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判决案例,手把手教您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文章全是大白话,保证您一看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豫0724民初328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复制判决书内容,去掉“本院审理查明”等套话)
某商贸有限公司主要做烟草、酒类、食品销售配送生意,代理了达利食品某发展有限公司在获嘉县的相关食品。被告陈某是达利食品某发展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被派到获嘉县负责协调客户和配送货物。从2024年10月开始,陈某私自收取客户的进货款,却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谎称“客户没打钱”,然后从公司把货运走卖给客户。后来双方核对账目,陈某自己承认收了客户180305元货款,还给公司写了欠条和货款明细清单,但一直没还钱。

判决结果
法院判陈某必须10天内把180305元还给某商贸有限公司,还要从2025年8月11日起,按每月1%的利息(也就是月息1分)一直算到钱还清为止。另外,打官司的费用3391元也由陈某承担。简单说:钱一分不能少,利息照算,败诉方全买单!

三、核心观点:遇到业务员私吞货款,3步操作保钱安全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业务员贪钱”,但法院抓住了一个关键点:不该拿的钱拿了,必须吐出来! 这就是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我总结3条实操建议,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您照着做就能守住血汗钱:

1. 别光靠“嘴说”,证据才是硬道理
很多人以为业务员口头认账就行,但本案中,陈某一开始也“承认欠钱”,可拖着不还。法院为什么支持原告?因为公司手里有铁证

2. 不当得利≠欠债,但结果一样能拿回钱
有人问:“业务员是公司员工,这算职务侵占还是诈骗?”其实本案法院没扯这些,直接用“不当得利”判了。为啥?

3. 拖得越久,损失越大!3个关键时间点要死守
本案原告赢在动作快

最后提醒:很多老板心软,“再宽限几天”,结果血本无归。记住!业务员私吞货款不是“内部矛盾”,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侵占行为。只要您握紧证据、及时行动,法院一定会帮您讨回公道。下次遇到类似情况,别慌,按这3步走,钱袋子就安全了!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司法惯例隐去,如“达利食品发展(福建)有限公司”简化为“达利食品某发展有限公司”,“陈某”保留姓氏隐去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