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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机动车方承担60%赔偿责任-郑州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郑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05民初2740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5月21日10时14分许,时某在中州大道连霍高速南约400米高架桥下桥口处由东向西过中州大道时,与王某驾驶沿中州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处的XXX号捷达牌小型轿车相撞,致使时某受伤、车辆受损。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五支队于2024年07月26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该证明显示,经调查,无法查证XXX号捷达牌小型轿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时某头部受伤,神志不清,无法接受询问。

事故发生当日,时某被送往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间2024年5月21日,出院时间2024年6月18日,实际住院28天。出院诊断:1.肺挫伤;2.创伤性血气胸;3.纵隔气肿;4.创伤性皮下气肿;5.创伤性湿肺;6.胸腔积液;7.开放性颅脑损伤轻型;8.脑挫伤;9.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10.右侧上颌窦骨折;11.右侧上颌骨骨折;12.右侧额窦骨折;13.左侧鼻骨骨折;14.颈椎棘突骨折C4;15.颈椎棘突骨折C5;16.颈椎棘突骨折C6;17.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18.右下肢撕脱伤;19.右外踝骨折;20.右跖骨骨折;21.右骰骨骨折;22.右掌骨骨折;23.右趾骨骨折;24.皮肤挫伤;25.胆囊结石;26.心肌损害;27.D-二聚体升高;28.肝功能不全;29.低蛋白血症;30.胰腺损伤;31.脾损伤;32.中度贫血;33.电解质紊乱;34.下肢静脉肌间血栓形成。此次住院花费医疗费156,129.28元。

2024年6月18日,时某转院至郑州大学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间2024年6月18日,出院时间2024年7月15日,实际住院27天。出院诊断:1.闭合性颅脑损伤中型;2.呼吸衰竭;3.气管造口状态;4.重症肺炎;5.双肺挫伤;6.双侧胸腔积液;7.右下肢骨折石膏固定术后;8.颅骨和面骨多发性骨折;9.肋骨骨折;10.重度营养不良伴消瘦;11.隐匿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2.左下肢肌间静脉血栓形成;13.气管套管拔除;14.认知障碍;15.吞咽困难;16.四肢不完全性瘫痪;17.创伤后应激障碍。此次住院花费医疗费48,797.76元。

2024年7月18日,时某至郑州大学某医院第2次住院,入院时间2024年7月18日,出院时间2024年7月31日,实际住院13天。出院诊断:1.闭合性颅脑损伤中型(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积液);2.吞咽困难;3.创伤后认知障碍;4.肺部感染;5.双肺挫伤;6.双侧胸腔积液左侧胸腔积液闭式引流术后;7.右下肢骨折石膏固定术后;8.多处骨折;9.营养不良(贫血低蛋白血症电解质代谢紊乱);1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功能2级;11.左下肢肌间静脉血栓形成;12.胰损伤;13.脾损伤;14.创伤后应激障碍。此次住院花费医疗费10,228.84元。

时某另花费门诊费454元,购买轮椅1,280元。王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濮阳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中原某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时某垫付抢救费用126,124.65元。经鉴定,时某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

法院判决结果

  1. 某保险公司濮阳支公司赔偿时某各项损失54,286.03元;
  2. 某保险公司濮阳支公司返还中原某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垫付款126,124.65元;
  3. 驳回时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4. 案件受理费由时某负担815元,王某负担1,800.35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当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如本案中交警无法查清车速且伤者无法陈述),法院不会简单地让机动车方"无责全赔"或"无责不赔",而是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责任比例。本案中法院认定机动车驾驶员王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行人时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

给您的实用建议

  1. 事故现场处理要规范

    • 无论谁对谁错,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证明》或《事故认定书》。
    • 如果交警表示"责任无法认定",也要保留这份证明(就像本案中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这是法院分配责任的重要依据。
    • 切勿私自移动现场或与对方"私了",尤其是伤情较重时。
  2. 医疗证据要完整保存

    • 本案中时某能获得赔偿的关键在于完整保留了所有医疗票据(住院费、门诊费、轮椅费等)。
    • 建议您:每次治疗后立即索要发票、病历、费用清单;购买辅助器具(如轮椅、拐杖)要开发票;转院时要求医院出具转院证明。
    • 特别提醒: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事故后即使当时感觉没事,也要做全面检查,有些内伤会延迟显现。
  3. 伤残鉴定要主动申请

    • 本案时某通过司法鉴定确认了"十级伤残",这才获得了伤残赔偿金(21,013.7元)。
    • 如果您事故后持续不适超过3个月,应主动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和"三期"(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鉴定。
    • 鉴定费虽然要自己先垫付(本案2,800元),但胜诉后通常由对方承担。
  4. 赔偿计算有"固定公式"
    法院计算损失有明确标准,您可自行初步估算:

    • 医疗费:凭所有正规票据全额主张(包括后续康复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住院天数×50元/天(本案68天×50=3,400元)
    • 营养费:鉴定天数×20元/天(本案90天×20=1,800元)
    • 护理费:鉴定天数×108元/天(按河南服务行业标准,90天×108≈9,783元)
    • 伤残赔偿金:城镇居民年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十级为10%)
      注:80岁以上老人按5年计算,本案42,027.4元×5年×10%=21,013.7元
  5. 保险赔偿顺序不能乱
    赔偿永远按这个顺序走:
    第一步:交强险先赔(医疗费最高1.8万元,伤残赔偿最高18万元)
    第二步: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赔付
    本案中因责任未定,法院酌定机动车方担责60%,所以商业险只赔60%

    • 重要提醒:如果对方只有交强险,超出部分要由肇事司机个人承担,务必查清对方经济能力。
  6. 第三方垫付款要明确归属
    本案中原某保险公司垫付的12万余元,法院直接判决由保险公司返还。

    • 如果您是伤者:接受第三方垫付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款项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 如果您是垫付方(如保险公司):保留好所有付款凭证,可直接在诉讼中主张返还。

最后提醒

(注:文中"某保险公司濮阳支公司"原为某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王某""时某"人名已按规范隐去,"中原某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原为中原某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