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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资欠条未注明付款日期可随时追讨-颍上县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颍上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6民初1330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许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8月,被告朱某与被告王某初期协商,合伙在江苏省太仓市WG-2017-18-2地块项目承包钢筋捆扎工程,原告许某经王某介绍到该工地从事钢筋捆扎。几天后王某退出合伙。工程结束后,许某与朱某结算劳务工资后,朱某于2018年12月11日,向原告出具一份工资条,载明朱某欠许某太仓WG-2017-18-2地块项目工资27500元。工资条出具后,被告朱某一直未支付款项。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朱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许某27500元劳务工资,但驳回了许某要求王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欠薪问题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很有代表性,特别是对在外打工的朋友特别有参考价值。我来用大白话给大家讲讲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

第一,工资条就是你的"护身符",一定要让老板签字确认
许某能打赢官司,最关键的就是手里有朱某亲笔签字的工资条。很多农民工干完活老板说"过几天转",结果一拖再拖,最后连欠条都没有。记住:干活前最好签个简单协议,干完活一定要让老板写个欠条,注明欠多少钱、什么工地、干什么活,最后让老板亲笔签名。像许某这样有明确工资条的,法院基本都会支持。

第二,欠条没写付款日期?别慌!你可以随时要
朱某在法庭上说"都过去好几年了,超过时效了",但法院没采纳。为什么?因为工资条上没写具体哪天付钱!法律规定,如果欠条没写明付款时间,你可以随时找老板要。很多农民工以为"过期作废"不敢要,这是大错特错!就算欠条是五年前的,只要没写付款日期,现在照样能要回来。

第三,别随便告"中间人",要找准真正的欠钱人
许某以为介绍他干活的王某也是老板,就要求王某一起还钱。但法院查明:王某刚开始和朱某商量合伙,几天后就退出了,后面工程全是朱某一个人做的。所以王某不用还钱。这提醒大家:要搞清楚到底谁是你的老板。是包工头个人?还是公司?别像许某一样白跑一趟。干活时留心看工地牌子、合同是谁签的,实在不清楚可以问工友或者拍照留存。

第四,催款记得留证据,但不用每年跑断腿
许某说他每年都找王某要钱,但法院没采信这个说法,因为他没拿出证据。正确做法是:每次催款最好录音或微信文字确认,比如发"朱老板,上次说的27500元工资什么时候能付?"对方回复了就是证据。实在不行,每年寄个书面催款信(用邮政EMS,保留寄送凭证)。这样既不用天天堵门,又能让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最后特别提醒

  1. 农民工工资受法律特殊保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拖欠工资要优先清偿。
  2. 讨薪时千万别动手!许某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如果打砸抢反而要吃官司。
  3. 没钱请律师别担心,可以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记住:你的汗水不能白流!只要证据齐全,法律永远站在劳动者这边。拿到欠条后别不好意思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是要你蛮干,而是要你像许某一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