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超过两个月房东可解除合同并索赔欠款 - 临泉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1民初734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12月26日,东马寨村委会(甲方)与临泉县某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临泉县老集镇东马寨村集体车间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方租赁甲方位于崔庄村集体车间,面积为500㎡,租期9年,即从2019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租金按照每年每平方米40元计算,年租金为20,000元,每年缴付一次,乙方于每年9月1日前缴纳下年度租金。拖欠租金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村集体车间。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仍应补缴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1%。
第一年租金(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临泉县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支付10,000元,2021年7月14日支付10,000元;第二年租金(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临泉县某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0日、2023年7月3日各支付10,000元;第三年租金(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临泉县某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0日支付2000元、2023年10月31日支付8000元、2023年12月31日支付4000元、2024年6月30日支付4000元、2024年11月26日支付2000元;第四年租金(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临泉县某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支付2000元。
另查明,临泉县某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搬走,并于当日将租赁的车间返还给东马寨村委会。诉讼中,东马寨村委会支付公告费35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临泉县某有限公司要付给东马寨村委会三笔钱——租金47,315元、违约金5,000元、公告费350元,总共52,665元;但驳回了东马寨村委会要求“正式解除合同”的请求(因为租客早就搬走了,合同实际已经结束了)。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拖欠租金别拖,及时行动能少损失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租客拖欠租金超过两个月,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欠款,但违约金太高法院会“打折”,及时处理才能拿回钱。 别被“1%每天违约金”吓到——合同写得再狠,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1. 如果你是租客(租房方):别拖租金,小拖变大亏!
- 本案中,临泉县某有限公司拖了第四年、第五年租金,结果被起诉,不仅要付4.7万欠款,还倒贴5千违约金(原合同要求每天1%,算下来要2万多,但法院只支持5千)。
- 行动建议:
- 真的没钱交租?提前和房东商量,签个书面延期协议(比如“今年9月交1万,明年3月交1万”),白纸黑字比空口承诺强百倍。
- 别学本案租客“分期乱付”——第一年拖1年才付清,第三年分5次才凑够,拖得越久越被动。法院会算清每笔欠款,一分都跑不掉。
- 关键提醒:合同写“拖欠两个月可解约”,你拖3个月房东就能收房。真不想租了?主动搬走+交接钥匙,像本案租客2025年2月搬走,法院就把租金算到搬走那天(欠款只算到2025年2月17日),拖到年底可能多掏上万块!
2. 如果你是房东(出租方):发现欠租马上动,拖着不干吃大亏!
- 本案东马寨村委会赢了,但也有教训:
- 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结果法院说“不用判了,租客早搬了”。租客一拖欠,立刻发《催款通知》(微信、短信、挂号信都留证据),写明“拖欠超2个月,合同自动解除”。
- 违约金别乱写!合同写“每天1%”(年化365%),法院直接砍到5千。签合同时违约金别超LPR4倍(现在约年化15%),否则打官司也拿不到。
- 关键提醒:租客失联别干等!本案因找不到人,村委会花350元登公告,还垫付了公告费。及时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比登公告省钱又快。
最后划重点:
- 欠租2个月是“生死线”:房东有权立刻收房,租客搬走后租金只算到搬走日。
- 违约金不是“印钞机”:法院会看实际损失,本案租客拖了几年,违约金才判5千(不足欠款10%)。
- 证据比吵架有用:租客分期付款的银行记录、搬走交接的现场照片,都是法庭“硬通货”。
遇到房租纠纷别慌——早沟通、留证据、快起诉。拖得越久,钱越难拿,还可能倒贴诉讼费。真搞不定?找专业律师梳理时间线,比自己瞎琢磨强十倍!(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隐去,如“梁朝红”改为“梁某”,“临泉县某有限公司”替代原公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