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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也能要回劳务费,关键要保留这些证据-固镇县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固镇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323民初371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高某从事装修工程承包,原告曹某专门做水电改装。高某在装修期间多次找曹某干活:
2020年6月,高某在固镇县连城镇某铺装修时,曹某做了水电改装,工钱4400元,高某2021年2月付了2400元,还欠2000元。
2021年5月,高某承包固镇县某苑房屋装修,曹某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工钱(房屋面积110平方米),工钱2200元;另买了1033元的插座等材料,完工后曹某2021年11月8日通过微信把材料清单发给高某,高某没反对,这部分费用共3233元。
2022年,高某又找曹某做另一套房屋的水电改装,工钱按每平方米23元算(面积106平方米),共2438元;曹某称买了3254元材料,2023年1月17日微信发清单给高某(误把507室写成407室),并说"这是你姐家的单子,过年结账吧"。高某回复:"你这单子哪的?不是我的单子!翰林苑哪有407室?材料总价都没写,我看不懂!"此外,高某2022年9月9日付过2000元。

法院判决:高某需付曹某5671元(连城镇欠的2000元+某苑工钱2200元+某苑材料1033元+新房屋工钱2438元-已付2000元),但驳回曹某对3254元材料费的请求,因为证据不足。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没签合同也能打赢官司,但关键看证据! 许多人干完活老板不给钱,一问就说"咱是口头约定,没合同",其实法律照样保护你。法院为啥支持曹某大部分诉求?又为啥没支持那3254元?看完你就懂怎么避坑:

  1. 微信聊天就是"电子合同",千万别删!
    曹某赢在两点:一是某苑的材料清单发微信后,高某没反对(等于默认认可);二是高某两次付款都用的微信(2400元和2000元),证明他们习惯用微信确认账目。但3254元材料费没拿到,就因为高某当场质疑"这不是我的单子",曹某又没补证据。
    ✅ 你的操作: 每次干活后立刻微信发清单:"X月X日为X小区X室买了XX材料,总价XXX元,请确认"。如果对方不回话,隔天再问"清单收到没?没问题就默认认可了"。记住:文字聊天比口头说一万句都管用!

  2. 现金支付?必须当场写收条!
    高某辩称"现金付清了",但法院根本不信——因为之前两次付款都是微信转账,突然说现金,又拿不出收条。曹某坚持"没收到",法院就采信了曹某的说法。
    ✅ 你的操作: 无论老板说"明天现金结"还是"先给一部分",必须要求写收条!格式超简单:"今收到XX工程款XXX元,收款人:XXX,日期:XXX"。手机拍照存好,比录音靠谱多了。

  3. 有争议的费用,提前说清楚!
    3254元材料费为啥没拿到?因为曹某发清单时写错房号(507写成407),高某立刻质疑"这哪的单子?",曹某又没及时纠正。法院认为:你连房子都搞混,没法证明材料用在老板工地上。
    ✅ 你的操作:

    • 买材料时拍三张照:①材料清单(商家盖章)②材料贴在工地墙面的照片 ③和老板的微信对话("刚买的材料,你看下")
    • 单价、面积必须白纸黑字确认,比如"按110㎡×20元计算,您同意吗?"等对方回复再开工。

最后提醒:

总结:干活不怕没合同,就怕你没留痕! 每次交接微信留证、现金付款写收条、争议部分当场确认,就算老板耍赖,法院也得判你赢。下次再有人说"咱是熟人不用签",就把手机里这条消息亮出来——证据在手,工资不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