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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无证据不得扣除非医保用药-固镇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固镇律师


作为老百姓,遇到交通事故后最头疼的莫过于和保险公司“扯皮”——对方总说“这个不赔、那个要扣”,尤其是听到“要扣10%非医保用药”时,很多人以为只能认栽。但最近安徽固镇县法院的一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保险公司想扣钱?必须拿出真凭实据!下面我用大白话给您捋清楚这个案子,教您下次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323民初462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5日9点多,丁某开着大货车在固镇县谷阳镇高铁路“钢材市场”附近路段行驶,因为没注意看右边,撞上了同方向骑电动自行车的邱某,导致邱某受伤、电动车和旁边谢某的自行车都坏了。交警当天就出了事故认定书,说丁某全责,邱某没责任。
邱某受伤后在固镇县某医院住了50天院,诊断出脑挫伤、多根肋骨骨折、颈椎骨折等21处伤,花医疗费47004.44元。她还请了护工,50天花了15000元(每天300元)。后来又去蚌埠某大学附属医院检查,花960元。经司法鉴定,邱某的伤构成十级伤残,误工180天、护理60天、营养90天,她为此付了1300元鉴定费。另外,电动车维修和施救费花了538元。
丁某的车挂靠在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但在某公司(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100万的商业险。事故发生后,某公司垫付了28000元医疗费。
法院最后判:某公司得赔邱某总共133893.34元,扣除已付的28000元,还要再赔105893.34元;但邱某要求的误工费因为没证据被驳回了。

三、核心观点:保险公司乱扣钱?您有权说“不”!

这个案子最值得老百姓记住的是:保险公司如果想扣您的钱(比如常说的“10%非医保用药”),必须自己拿证据证明!说不出个所以然,法院一分都不支持。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后,先报警定责,再安心治伤。保险公司垫付的钱(比如本案28000元),法院会在最后赔偿时直接扣除,您不用着急还。如果对方推诿,直接起诉——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中保险公司不用交,但侵权人丁某承担了大部分)。
老百姓不懂法没关系,但别让“我以为”害了自己。该留的证据早留,该问的条款问清,您的损失一分都不能少!(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隐去,如邱某、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