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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偿伤者合理损失-宝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宝丰律师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拿着判决书一脸迷茫地问:“这上面写的啥意思?我该咋办?”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带大家拆解一个真实案例。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开车撞了人,全责方保险公司该赔多少?哪些钱能拿到手?看完你就明白,遇到类似事故该咋处理,别再被忽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421民初33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4月23日早上7点40分左右,贾某开着一辆五菱牌小客车,在宝丰县兴宝路上由西向东开,到张八桥镇袁店村路口时,撞上了克某骑的某和段某骑的雅迪电动车。事故造成段某和克某两人受伤,路边的树和三辆车都不同程度损坏了。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贾某负全责,段某和克某没责任。

段某受伤后,先在宝丰县人民医院住了12天(4月23日到5月5日),花了2万多医疗费,伤情主要是多处肋骨骨折、气胸这些。出院医嘱说要转大医院继续治。接着他又在某医院住了16天(5月5日到21日),又花6万多医疗费,诊断还是骨折、肺部感染等。出院让注意休息,一个月后复查。后来段某还做了好几次门诊检查,总共花了2600多元门诊费。另外,他从县医院转到大医院花了2000元运费,电动车施救费400元。

贾某的车在中原某平顶山公司买了保险:交强险(保基本损失)和商业三责险(保额300万)。段某申请了伤残鉴定,结果是:一处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需要休息120天、护理60天、营养60天。段某有个女儿(2013年出生),还有个84岁的老母亲(1941年生),他兄弟姐妹原本6人,但一个哥哥已去世。

法院算下来,段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8.9万多、护理费6500多、住院伙食费1400元、营养费1200元、误工费1.9万多(按农林牧渔行业标准)、伤残赔偿金28万多(含女儿抚养费和母亲赡养费)、交通费2560元、鉴定费1300元、精神损失费1.8万、电动车损失1100元(含施救费)。总损失42万多,保险公司之前垫付了9000元,最后法院判:中原某平顶山公司再赔段某41.7万元,驳回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贾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他的保险公司必须在保险范围内全额赔你合理损失,一分都不能少! 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会赖账”“只能赔个零头”,但法院用判决告诉你:只要证据齐全,该赔的都得赔。下面我用大白话总结3个核心点,帮你下次遇到事故不踩坑:

1. 赔偿项目别漏项,尤其是“人头钱”要算清楚
段某能拿到41万多,靠的是把每一笔损失都算明白了。比如:

✅ 你该这么做

2. 保险公司说“损失高”?拿证据怼回去
保险公司常耍赖:“你误工费太高”“车损没发票不赔”。但段某的案子中,法院认了所有合理损失,为啥?因为他提供了完整证据链:工资标准按政府公布的行业数据,车损虽然没维修发票,但法院“酌定”赔了700元(施救费有票就全认)。

✅ 你该这么做

3. 起诉要快、要准,别拖过诉讼时效
段某7月18日起诉,11月6日就判了。如果拖过1年(人身伤害诉讼时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另外,他告对了对象:直接告贾某+保险公司,省去“找人赔”的麻烦(《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可直接赔你)。

✅ 你该这么做

最后唠一句:交通事故别慌,记住三件事——保现场、留证据、早鉴定。保险公司不是慈善家,但法律是你的盾牌。该你拿的钱,一分都不能让!下次再遇到“法盲式赔偿”,翻出这篇文章,理直气壮跟他们讲道理。

(本文基于真实判决解读,但个案有差异,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