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支付剩余工程款包括保修金部分-池州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702民初231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4月30日,就池州绿地城一期1-2项目10KV配电工程,池州某池有限公司(发包方、甲方)与池州某上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固定总价14289240.23元;乙方全部工程在甲方指定的时期内移交物业公司后,凭物业公司验收及签收文件,双方开始工程结算,结算后三十日,甲方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剩余结算总价的5%将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申请保修金支付时乙方须提供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的认可文件。保修期两年,保修期满结束后,经过甲方工程、合约、物业确认无问题后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合同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合同签订后,池州某上有限公司依约进行施工。2021年5月16日,案涉工程经建设单位池州某池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验收合格。2022年6月17日,案涉工程经池州某池有限公司同意验收移交。2023年7月14日,池州某池有限公司与池州某上有限公司确认合同价款为19683155.36元。池州某池有限公司陆续支付了19500242元工程款,余欠182913.36元。2023年10月31日,池州某上有限公司就其余欠的182913.36元工程款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池州某池有限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池州某上有限公司催讨未果,以致成诉。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判决池州某池有限公司必须向池州某上有限公司支付18万多元工程款,还要从2024年6月17日起算利息(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但驳回了原告关于从更早时间算利息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实操建议:保修期满后别再被"保修金"卡脖子
核心问题:很多施工方遇到这种情况——工程早干完了,保修期也过了,但建设单位(甲方)死活不付最后5%的保修金,理由五花八门:"没拿到物业签字""要再检查一遍"……本案直接捅破了这个窗户纸:保修期一满,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付钱,不能再拿"保修金"当挡箭牌!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
- 保修金≠永远不付的钱:合同里写明保修期两年,2022年6月17日交房,那保修期到2024年6月17日就彻底结束。就像你租房押金,租期到了房东就得退,不能说"再观察半年"。
- "物业签字"不是万能挡箭牌:被告池州某池公司说"你没交物业签字文件,所以不给钱"。但法院发现:人家池州某上公司早把95%的保修金(近80万)都退了,只拖着最后18万。这就像你退房时房东退了你8000押金,却扣着2000说"等物业检查",但物业其实早就验收通过了——明显是故意拖赖!
- 利息不能免:合同说保修金"不计息",但那是针对保修期内。过了保修期还欠钱,当然要付利息!好比你信用卡还款日过了还要收滞纳金,天经地义。
遇到类似纠纷,施工方该怎么做?
✅ 第一步:死盯"保修期满日"这个生死线
- 工程移交那天(本案是2022年6月17日)就是保修期起点,两年后自动结束。
- 行动:在手机设闹钟,保修期结束前30天发书面催款函(微信/邮件也行),写明"根据合同第X条,保修期已于X月X日届满,请5日内支付XX元"。保留发函证据!
✅ 第二步:别被"要材料"套路拖垮
甲方常以"缺物业签字""要补资料"为由拒付。但本案关键启示:
- 如果甲方早就退了大部分保修金(比如退了90%),说明工程没问题,剩下的必须付!
- 行动:整理甲方已付款记录+物业验收文件(本案2021年5月就验收合格了),直接怼回去:"您已付95%保修金,证明工程合格,剩余款项请按合同支付"。
✅ 第三步:利息一分都不能少
合同可能写"保修金不计息",但仅限保修期内!过期不付必须算利息:
- 从保修期结束次日(本案是2024年6月18日)起,按银行当前利率算。
- 行动:起诉时明确写"利息从保修期满次日起算",别像本案原告一开始多算了1年(法院只支持了从2024.6.17起的利息)。
⚠️ 特别提醒:建设单位也别耍小聪明!
本案池州某池公司输得冤吗?不冤!明明2023年就确认了工程款总额,2024年6月保修期一过就该付钱,却拖到2025年打官司。结果:
- 不仅要付18万本金,还得加算1年多利息;
- 承担全部2101元诉讼费(本来可能只付几百元调解费)。
忠告:保修期满后别试探法律底线,该付就付——拖得越久,赔得越多!
总结一句话
工程保修期一满,最后5%的保修金自动变"普通工程款",建设单位必须立刻付清,不能再设门槛! 施工方请牢记:保留移交凭证、紧盯保修截止日、付款逾期马上发函,别等到对方赖账才着急。法律永远保护按时完工的好施工方,而不是找借口拖款的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