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换了也要付装修尾款-黄山律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003民初22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8日,合肥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安徽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装修黄山市汤口镇紫云峰客栈,合同总价90万元。施工中增加了零星工程56286元、电梯井道68000元等项目,甲公司指定的工程联系人史某在报价表上都签了字确认。史某在2024年3月至6月间分9次向乙公司转账1027000元,另外用酒店废品变卖款抵扣了22000元。2024年8月21日,乙公司申请竣工验收,但甲公司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期间,甲公司原股东史某等人于2024年11月把公司转让给新股东,法定代表人也换了人。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和史某支付10万元装修尾款,并索要违约金和1万元律师费。
法院判决:
- 甲公司要在30天内付给乙公司10万元装修尾款;
- 驳回乙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的请求;
- 案件受理费1401元,主要由甲公司承担。
三、装修欠款遇到公司转让怎么办?律师手把手教你避坑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老板以为"公司股东一换,旧账就清零",结果吃了大亏。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关键点,帮你以后遇到装修欠款不慌:
第一,公司换老板≠债务消失!
甲公司辩称:"债务该由原股东史某负责,和现在的公司没关系。"但法院直接驳回——公司就像一个人,换股东只是"换了身衣服",欠的钱还得还。法律规定,公司现股东和原股东的私下约定(比如"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不能用来对付外面的债权人。就像你借给老王10万,老王把房子卖给老李并说"这钱我来还",但你照样能找老李要钱。所以装修队只管找公司要钱,别被"公司已转让"忽悠住。
第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是公司盖章!
本案中,史某既是原法定代表人,又是工程指定联系人,他签字确认增项、转账付款的行为,都算公司行为。法院明确说: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干的事,后果由公司承担。哪怕后来他不再是老板,公司也得认账。提醒装修队:和工地负责人沟通时,务必保留微信记录、签字单等证据,这些都能当"铁证"用!
第三,增项工程别怕"口头答应",聊天记录就是证据!
乙公司主张有19000元增项没付款,虽然没书面单据,但法院根据史某和施工员的微信记录("上边增项一共才19000")认定了这笔钱。关键聊天别删! 比如对方说"这个增项我认",或者转账备注"抵装修款",都是法院认可的证据。但要注意:金额大的增项最好让对方补签字,避免扯皮。
第四,别指望"躺赢"违约金,这些情况法院不支持!
乙公司要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每天100元),但法院没支持,原因很现实:
- 你方也有错:合同约定6月15日完工,实际拖到8月21日才申请验收;
- 对方已付90%以上:人家已付102.7万(含抵扣款),只剩10万没结清;
- 对方非恶意拖欠:因公司刚转让,新股东对旧账有疑问,不算故意耍赖。
所以想拿违约金,得同时满足:你没违约+对方故意拖+欠款比例大。 否则法院可能直接驳回。
第五,律师费不是"必选项",这些情况很难要到!
合同虽写了"违约方付律师费",但法院认为:双方都有小瑕疵(你延期完工+对方欠尾款),且对方非恶意拖欠,所以不支持。想让对方赔律师费,得证明:对方纯属无理赖账+你完全守约。 否则光有合同条款不够,别以为签了就能稳赚。
给普通人的实操建议
- 装修前:合同务必写清"公司债务不因股东变更而免除",避免转让后扯皮;
- 施工中:所有增项让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微信确认也要截图保存(比如"史总,这5000元增项您看下");
- 完工后:别等对方验收,自己先发《竣工验收通知》并留证据(微信/邮寄);
- 要账时:先发正式催款函,列明欠款明细,避免像本案原告"诉讼中才改金额";
- 遇转让:立刻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股东变更马上催款——转让协议对债权人无效,但新股东可能想"赖账"。
记住:公司是"铁打的营盘",股东是"流水的兵"。只要合同是和公司签的,哪怕法人换了十次,欠钱都得还! 遇到对方拿"公司已转让"当挡箭牌,直接搬出本案判决——黄山法院已明确表态:这理由不成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