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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楼盘退款也得算利息 - 洛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洛宁律师


作为普通老百姓,买房遇到“烂尾楼”或“一房多卖”,开发商只肯退本金却不给利息?别慌!今天我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即使楼盘出问题,退款也得算利息,除非你白纸黑字同意只退本金。这个道理简单又重要,看完你就知道下次遇到类似纠纷该咋办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328民初280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3年2月20日,雷某和洛宁某有限公司签协议买商品房,交了6万元房款,洛宁某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开了收据。2013年2月26日,雷某又交了20万元,第六分公司开的收据上写着“借款贰拾万元整,月息贰分”,背面还备注了利息结到2013年12月26日。后来雷某发现开发商搞“一房多卖”,就要求退钱。双方商量后,第六分公司在2022年退了7万元,但剩下的19万元一直拖着不退。第六分公司说这是“问题楼盘”,县里有规定“只退本金不给利息”。

判决结果
法院判第六分公司必须退雷某19万元,还要加算利息——利息从2013年12月27日开始算(先按银行贷款利率,2020年8月后按新标准LPR),直到钱退完为止;如果第六分公司没钱赔,洛宁某有限公司总公司得兜底补上。但雷某要的其他钱(比如多算的1万元)没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你的钱被占用了,利息一分不能少!

核心观点一句话
开发商闹“问题楼盘”不是赖账的借口!只要没和你签“只退本金”的协议,你就有权要回本金+利息,拖得越久利息越多

为什么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就三点:

  1. 收据写明了“月息2分”:雷某的20万元收据清楚写了利息,还备注了结息日期。这相当于开发商自己承认“这钱占用了要付利息”,法院直接拿它当证据。
  2. “问题楼盘”不等于免利息:第六分公司喊冤说“县里规定只退本金”,但拿不出白纸黑字的文件或你签字的协议。法院说了:口头承诺不算数,得有书面证据
  3. 总公司也得背锅:第六分公司是“小分队”,总公司才是“大老板”。钱退不齐?总公司兜着!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1. 所有付款凭证,死死攥在手里

    • 转账记录、收据、合同,一张都不能丢!尤其注意收据上有没有写“利息”“借款”等字眼(像本案20万元收据写“月息2分”,就是大杀器)。
    • 行动建议:手机拍照存云盘,原件锁保险柜。开发商开收据时,如果写“借款”“押金”等模糊词,当场要求改成“购房款”并加注利息条款。
  2. 发现问题立刻行动,别等“黄花菜凉了”

    • 本案雷某2013年交钱,2019年开发商发通告才去协商,拖了6年。利息能从2013年算起,是因为收据明确结息到2013年12月;如果啥证据都没留,可能连本金都难追回。
    • 行动建议
      • 发现“一房多卖”或烂尾,马上发书面函(微信、邮件都算)要求退钱,写明“限X日内答复”。
      • 如果开发商拖着,3年内必须起诉(法律叫“诉讼时效”),超时法院可能不帮你!
  3. 谈退款时,死守“本金+利息”底线

    • 开发商常忽悠:“问题楼盘只退本金,别想利息!” 记住:没你签字同意,这话就是放空炮
    • 行动建议
      • 协商时录音,问清楚“为什么不算利息?”如果对方说“县里规定”,立刻要求看红头文件。
      • 签任何退款协议前,找律师过目!重点看这句话:“双方确认仅退还本金,放弃利息主张”——签了它,利息就真没了。
  4. 起诉前先“冻财产”,防止对方卷钱跑路

    • 本案雷某聪明在哪?起诉当天就申请冻结开发商账户(花2046元保全费),法院直接把30多万财产锁死。不然开发商转移资产,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 行动建议
      • 立案时同步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开发商有房有车有账户,怕他转移财产”。
      • 保全费通常几十到几千元(本案2046元),但比起能追回的钱,小钱别省!

最后提醒:买房是大事,但遇坑别认栽。法律不保护“睡觉的人”——该留证据时别嫌麻烦,该起诉时别拖沓。记住这个案例的核心:钱被占用了,利息是你的合法权利,一分都不能让步! 如果开发商嘴上说“问题楼盘特殊”,转身就给你一份“只退本金”的协议,千万捂紧手别签字。你的每一分血汗钱,都该带着“利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