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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事故全责方必须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鄱阳县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鄱阳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骑电动车撞人了怎么办”“对方要赔钱怎么处理”这类问题。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决的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遇到非机动车(比如电动车、自行车)事故时该注意什么。案子发生在江西鄱阳县,我用大白话把判决书拆解清楚,保证您看完就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128民初673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复制判决书认定内容,已去掉“本院审理查明”等套话):
2025年1月17日11时18分,高某骑二轮电动车沿芝阳大道行驶,在老车站门口左转弯时,撞上同向左转弯的孔某的二轮电动车,导致孔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高某驾车离开现场。交警认定高某负全部责任。孔某先在余干县某医院检查,医生说锁骨骨折需要手术。1月22日孔某转到江西省某医院住院5天,做了锁骨骨折手术,诊断结果是锁骨骨折、6根肋骨骨折、骨质疏松。出院医嘱要求:右肩悬吊6周、肋骨胸带固定3-4周、全休3个月、加强营养和护理,一年后要取钢板。孔某总共花医疗费20898.3元。后来孔某自己找鄱阳某司法鉴定所做了鉴定,结果显示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取钢板还需12000元。高某之前垫付了21000元,但双方对赔偿金额谈不拢,孔某就告到法院,要求高某再赔124326.3元。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高某必须再赔孔某121166.3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后续取钢板费用等),同时驳回孔某其他不合理要求。高某垫付的21000元已经从总赔偿款里扣掉了。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必须知道这3件事!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非机动车事故中,如果交警认定您全责,您就得赔对方所有合理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逃逸还会让您责任更重! 很多人以为“电动车事故不算事”,结果赔得倾家荡产。下面我用大实话告诉您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踩的3个坑,以及正确处理步骤

❌ 常见错误(90%的人会犯):

  1. “小事故我先走”——逃逸是大忌!
    案子里高某撞人后直接骑车跑了,结果交警直接认定他“全责”。现实中很多人觉得“不严重就溜”,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肇事逃逸=100%担责!就算对方也有错,逃逸后您也得背全锅。

  2. “伤情自己估”——不及时就医、不保留证据
    孔某坚持做了两次检查+手术,所有发票、诊断书、医嘱(比如“全休3个月”)都留着,这才让法院认可了12万元赔偿。但很多人受伤后忍一忍不去医院,或者嫌麻烦不开发票,最后索赔时“没证据=没赔偿”。

  3. “鉴定必须等对方同意”——拖着不处理
    高某说“鉴定是孔某自己做的,我不认”,但法院直接用了这份鉴定。因为法律规定:伤情稳定后,您可以自行委托正规鉴定所做伤残鉴定(就像孔某找的鄱阳某司法鉴定所),对方不认可可以申请重鉴,但不能直接推翻。

✅ 正确操作指南(照着做省心又省钱):

  1. 事故现场“三必做”

    • 立即停车+报警:打开手机录像,拍下双方车辆位置、伤痕、路面标线(这是关键证据!)。
    • 等交警定责:别和对方私了!尤其涉及骨折、脑震荡等,表面没事可能后期恶化。
    • 记下对方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电动车也要查清楚,别只记车牌)。
  2. 就医检查“三要留”

    • 💊 要完整病历:明确写“车祸导致”(比如“右锁骨骨折,车祸外伤”),别让医生简单写“摔伤”。
    • 💊 要医嘱证明:重点保留“全休X周”“需护理”“加强营养”等字眼(法院按这个算误工费、护理费)。
    • 💊 要所有票据:挂号单、检查单、药费发票,哪怕10块钱的创可贴也要留着!
  3. 索赔阶段“两不争”

    • 🚫 不争“对方有没有责任”:交警认定书出来前别扯皮,书上写谁全责就按谁赔(像本案高某全责就全赔)。
    • 🚫 不争“伤残能不能自己鉴定”:伤情稳定后(通常3-6个月),直接去司法局备案的鉴定所做伤残鉴定(费用1000-2000元,但能多赔几万)。对方不认?法院会组织重鉴,但您不用等他同意!

最后提醒一句:电动车事故赔几十万真不是吓唬人!像本案孔某才十级伤残(最轻档),就赔了12万多。要是重伤或死亡,赔偿可能超50万。记住:别逃逸、留证据、听交警的,该赔的依法赔,不该背的锅坚决不背。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您也完全可以通过法院主张合理金额——就像高某成功砍掉了孔某多算的3000元!

(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个案需结合证据分析。遇纠纷请保留材料,及时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