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责车辆保险公司也需承担赔偿责任-余干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余干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赣1127民初390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4日晚,在余干县白马桥乡凤凰村路口,程某驾驶重型半挂车由北向东倒车,车头占在慢车道上。范某驾驶另一辆半挂车在快车道行驶时发现前方有车倒车,便减速慢行。此时何某驾驶小型客车(后排乘坐刘某甲)在快车道直行,见范某减速后变道至行车道,但因与程某车辆距离太近,直接撞上程某车头左侧,又甩尾碰撞范某货车右侧工具箱,造成三车受损、刘某甲和何某两人受伤。
交警认定: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负次要责任,范某和刘某甲无责任。刘某甲受伤后住院13天,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6万余元。

法院判决结果

  1. 程某车辆的保险公司(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赔偿刘某甲13.97万元;
  2. 范某车辆的保险公司(中国某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支公司)赔偿1.46万元(范某无责,但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3. 何某车辆的保险公司(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在座位险范围内赔偿1341元;
  4. 驳回刘某甲其他诉讼请求。

三、关键提示:遇到类似事故怎么办?
核心观点:即使对方司机无责,他的保险公司也必须赔你一部分钱! 很多人误以为“无责=不赔钱”,本案恰恰推翻这一误区:

1. 无责车辆的保险公司也要赔——这是法律硬性规定
范某全程无责(车辆仅被蹭到工具箱,未直接引发事故),但法院仍判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1.46万元
您该怎么做

2. 挂靠车辆出事,挂靠公司和实际车主一起赔
程某的货车挂靠在南昌某下有限公司名下运营,法院认定挂靠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由保险公司先赔,不足部分公司补)。
您该怎么做

3. 证据不全可能白受伤——3个关键细节

最后提醒
① 事故后24小时内报警并定责,私了可能丧失索赔权利;
② 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本案垫付9000元),记得索要凭证用于后续抵扣;
③ 若车上人员受伤,座位险是最后保障(本案仅赔1341元),建议自购更高额度商业险。

本案警示:交通事故中“无责≠不赔”,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是法律强制保障!遇到纠纷时,务必查清所有涉事车辆投保情况,用足法律赋予的赔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