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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和解后对方拒付赔偿尾款,协议依然有效可起诉追讨-永新律师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永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5)赣0830民初220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12月31日19时许,刘某甲与刘某乙在永新县仰山安置小区因打麻将发生口角,刘某乙对刘某甲实施殴打,致刘某甲右肱骨、鼻骨、右尺骨等多处受伤。2025年1月10日,刘某甲伤情经吉安某鉴定机构鉴定为轻伤一级,刘某乙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由永新县公安局立案。2025年2月5日,刘某甲、刘某乙父亲刘某丁、刘某丙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协议约定刘某乙赔偿刘某甲因伤害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140000元(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此次赔偿在协议签订当日支付110000元,剩余30000元由刘某乙在2025年6月1日之前付清。刘某丙同意对刘某乙的赔偿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刘某甲在赔偿协议书甲方处签字,刘某乙父亲代刘某乙在乙方处签字,后刘某乙对其父亲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的行为予以追认,刘某丙在担保人处签字。2025年2月5日,刘某甲签署谅解书,表示对刘某乙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2025年2月6日,刘某乙家属向刘某甲妻子罗某支付110000元赔偿款,罗某出具一张110000元收条。经刘某甲多次催促,被告仍未支付剩余30000元赔偿款。

法院判决结果:刘某乙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刘某甲30000元赔偿款;刘某丙对这笔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刘某甲可直接要求刘某丙支付全部款项),案件受理费550元由两被告负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很典型:双方打架后签了和解协议,加害方家属赔了部分钱,还找了人担保,结果尾款到期不给。很多人以为"刑事案子和解了就完了",或者"对方坐牢了就不用赔钱",但法院判决明确告诉我们——和解协议不是废纸,不付钱照样能告到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经常处理这类纠纷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关键点和应对方法:

1. 和解协议签了就有效,别信"我不知道"的借口
刘某乙在法庭上喊冤:"我被关在看守所,协议是骗我父母签的!"但法院没采纳,为什么?因为:

2. 担保人不是摆设,关键时候能"救命"
本案中刘某丙只在协议上写了一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看似简单,却让刘某甲多了一重保障——刘某乙不付钱,刘某甲直接告刘某丙就行,不用先折腾刘某乙。
⚠️ 但要注意:

3. 证据链要完整,少一样都可能败诉
刘某甲能赢,靠的是"协议+收条+谅解书+刑事判决书"四件套:

4. 刑事和民事分开走,坐牢≠免单
很多人误以为"对方判刑了,我就拿不到钱了"。本案中刘某乙最终被判刑(刑事判决书已生效),但法院仍判他付清赔偿尾款——因为刑事责任(坐牢)和民事责任(赔钱)是两码事!就算对方坐牢,协议该履行还得履行。
你的行动指南

最后提醒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全名及机构全称,符合法律文书公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