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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催款记录能当证据要回货款-新干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新干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4民初224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邹某从事橱柜门、板材销售,并在贵州省贵阳市设立了货物中转点。2023年10月初,吴某通过微信联系邹某购买板材。2023年10月9日和19日,邹某通过物流向吴某发送了二批货物。之后,双方在微信中确认了总货款为6025元。2023年10月22日,邹某开始在微信中向吴某催问货款。吴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未付。

法院判决:吴某需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支付邹某货款602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318.7元(按年利率3.45%计算至2025年5月19日,之后继续算到付清为止),合计6343.7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微信记录就是“欠条”,别怕对方耍赖!
这个案子很简单:邹某卖板材给吴某,吴某收了货却拖着不给钱,最后法院凭微信聊天记录判他全额赔款。核心就一句话——日常聊天记录也能当“铁证”要回欠款,关键是你得留好证据!很多人以为没签合同就没办法,其实完全不是这样。作为经常帮普通人打官司的律师,我告诉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

  1. 聊天记录就是“电子欠条”,千万别删!
    案例中,邹某赢的关键是保存了微信记录:吴某确认货款6025元的对话、催款的截图,连物流单都发过去了。法院直接认了这些证据。你平时做生意,不管对方是熟人还是新客户,只要通过微信、QQ谈买卖,务必做到三点

    • 每次下单、对账后,让对方明确回复“金额确认”(比如“收到货,6025元没问题”);
    • 催款时别只说“该打钱了”,要写清楚“XX日发的货,总欠款XX元,请于X日前付清”;
    • 把聊天记录备份到电脑或云盘(手机自带“聊天记录迁移”功能就行),别等对方拉黑你才后悔。
  2. 对方拖款?这样算“利息”不吃亏!
    吴某拖了1年多才被起诉,法院不仅判他还本金,还加了300多元“利息”(法律叫逾期付款损失)。普通人最容易忽略这点

    • 如果没约定付款时间(比如案例中没签合同),法律默认“收货当天就得付钱”;
    • 拖延一天就亏一天钱!从收货次日起,你就能按国家公布的LPR利率(现在约3.45%)算损失,上支付宝搜“LPR”就能查最新利率;
    • 算法超简单:欠款 × 利率 ÷ 365 × 拖延天数(比如6025元拖575天,就是318.7元)。
  3. 人跑路了?法院照样判他输!
    吴某玩失踪,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甚至拒不到庭。但法院直接缺席判决,让他赔钱+付诉讼费。别被对方失联吓住

    • 只要证据充分(像本案的微信+物流单),对方不来开庭反而是好事——法院更容易支持你;
    • 起诉时写清对方身份证号和地址(哪怕只知道省份,比如“贵州毕节”),法院会发公告催他;
    • 判决后他还不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他的银行卡、微信钱包,分分钟扣钱!

最后提醒:小买卖更要留心眼
很多街坊做生意图省事,觉得“口头说说就行”“都是熟人不会赖账”。但真出事时,微信记录就是你的救命稻草!下次发货前,花1分钟发条消息:“本次板材货款XXX元,确认后请回复‘收到’”,比啥合同都管用。如果对方一直拖,别等半年后才行动——收货满30天就正式催款,90天内起诉最有利(法律保护时效3年,但越早越容易追回)。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留好证据,该出手时就出手!(注:本文仅针对类似案例,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