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工商户欠钱不还?经营者必须用个人财产还债!-信丰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信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22民初469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5月26日,赣州某公司作为甲方与平湖某商行作为乙方签订两份《购销合同》。编号20250526YH-1《购销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采购1000KG规格为90%的纯白鸭绒,单价355元/kg,合同总价355000元;交货时间为2025年6月7日前;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当日支付货款的30%作为本合同定金(106500元),提货前支付50%货款(177500元),货到之日起7日内检验合格当日付清剩余20%货款(71000元);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严格履行约定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乙方逾期付款,逾期每日按逾期货款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货款全部付清为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编号20250526YH-2《购销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采购3000KG规格为50%的纯白鸭绒,单价130元/kg,合同总价390000元;交货时间为2025年6月7日前;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当日支付货款的30%作为本合同定金(117000元),提货前支付40%货款(156000元),货到之日起7日内检验合格当日付清剩余30%货款(117000元)。2025年6月3日,赣州某公司向平湖某商行交付20250526YH-2合同项下50%规格纯白鸭绒2500KG;2025年6月6日,交付该合同剩余50%规格纯白鸭绒500KG及20250526YH-1合同项下90%规格纯白鸭绒1000KG,累计交货4000KG,总货款745000元,陆某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2025年5月25日、5月27日,陆某两次通过微信扫码向赣州某公司分别支付150000元、70000元;5月31日,通过银行转账向赣州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330000元,累计付款550000元;剩余195000元货款经赣州某公司催收未付。另查明,平湖某商行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系陆某。

法院判决:平湖某商行和陆某要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支付剩余货款195000元,并从2025年6月13日起按年利率12%支付逾期付款的“罚款”(直到钱还清);但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几个关键点,普通人做生意最容易踩坑。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下次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你就能少走弯路:

1. 开店欠钱,老板个人要“兜底”还债!
平湖某商行是个体工商户(就是个人开的小店),经营者陆某以为“店欠钱,店还债”,结果法院直接判他用个人存款、房子甚至车子来还钱。为什么?因为《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个体户的债,老板得用自己的钱还!别被“商行”“公司”这些名字唬住——只要是你个人名字注册的店,欠债就像信用卡透支,最终得从你口袋里掏钱。
✅ 你该怎么做?

2. 违约金别乱写,写太高法院也不支持!
合同里约定“逾期每天罚5%”,听起来吓人,但法院直接砍到年利率12%(相当于月息1%)。为啥?因为法律认为“5%太高了”,普通生意纠纷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年利率12%-15%。写太高反而显得你“狮子大开口”,法院反而不全认。
✅ 你该怎么做?

3. 证据不全=自动认输,3个动作必须做!
原告能赢,全靠手里捏着“铁证”:合同原件、老板签字的送货单、每一笔付款的转账记录。而被告连法庭都不来,等于自己举手投降。更惨的是,原告想让被告赔保全保险费(就是打官司花钱买保险的费用),但因为没开发票,法院直接驳回——证据缺一角,整件事就垮了。
✅ 你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一句
很多人觉得“打官司费时费力”,就放弃追债。但你看这个案子——原告从起诉到胜诉只用了2个多月(2025年8月立案,10月就判了),因为证据齐全,被告躲着不来,法院直接快速判决。记住:生意往来不怕出问题,怕的是你什么都不留痕!下次签合同,花5分钟拍张照、留个付款记录,可能就省下几万块的损失。真遇到欠钱不还,别自己硬扛,带着材料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往往一发律师函对方就怂了。

(注:本文为案例解读,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