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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电诈公司做“养号”工作也构成诈骗罪 - 分宜县律师诈骗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分宜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我们接到不少咨询,有人问:“我只是在境外电诈公司帮忙‘养号’(就是假装普通用户吸引受害人),没直接骗钱,算犯罪吗?”今天就用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明白。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以为自己只是“打杂”,结果照样被判刑坐牢。看完你就懂:任何环节参与电诈,都逃不掉法律责任! 下面我用大白话解读,保证你轻松看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诈骗罪
案号:(2025)赣0521刑初18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2月13日,徐某持护照出境到老挝国境内。2023年2月15日,徐某进入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金木棉特区)亿源某科技公司(电诈公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主要负责“养号”等“引流”工作,直到交纳80000元“赔付”后,于2023年6月27日离开公司。2023年3月2日,谢某在刘某生(另案处理)的安排下持护照出境到老挝国境内。同日,谢某被刘某生带领进入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金木棉特区)亿源某科技公司(电诈公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主要负责“养号”等“引流”工作,直到2023年12月24日离开公司回国,期间获利18000余元。

判决结果: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谢某违法所得18000元上缴国库。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千万别碰“养号”这类“轻松活”!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谢某和徐某只负责“养号”(比如假装美女在社交软件聊天吸引受害人),没直接骗钱,但法院照样认定他们犯诈骗罪! 为什么?因为电诈是团伙作案,从“引流”到“收钱”是一条完整链条。“养号”相当于给骗子“铺路”,没有这一步,诈骗根本没法实施。法院说得很清楚:只要在境外诈骗窝点工作满30天以上,哪怕只是打杂,都算“情节严重”,必须坐牢!

如果你或亲友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5条救命建议:

  1. “辅助工作不算犯罪”?大错特错!
    很多人被高薪忽悠去境外,公司说“你只管养号,不骗人,没事的”。本案中,徐某交了8万“赔付”才脱身,谢某赚了1.8万“工资”,结果全被认定为诈骗共犯。法律管的是“你是否参与诈骗链条”,不是“你具体做什么”。记住:电诈窝点里没有“安全岗位”!

  2. 境外工作?先查清楚是不是电诈陷阱!
    如果看到“月入过万、包机票”的境外招聘(尤其老挝、缅甸等地),务必核实公司背景。查3步:

    • 上“国家反诈中心”APP查公司是否涉案;
    • 打110问当地派出所;
    • 别信“熟人介绍”——本案中谢某就是被刘某生骗过去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境外高薪99%是电诈!
  3. 已误入歧途?立刻做这两件事!

    • 马上回国自首! 徐某因为主动到合肥派出所投案,被判刑比谢某少4个月。法律有规定:主动自首+如实交代,能减刑!
    • 别动“工资”! 谢某的1.8万元被全部追缴,法院说这是“违法所得”。你留着钱反而加重罪责,不如早退赃争取宽大。
  4. 面对警察调查,千万别耍小聪明!
    本案两人因为认罪认罚、配合调查,罚金和刑期都减轻了。但如果你:

    • 说“不知道是诈骗”(法院看行为,不看你说什么);
    • 或销毁手机、记录(直接算“毁灭证据”,罪加一等);
      结果只会更惨!老实交代+认罪,才是减刑唯一出路。
  5. 家属怎么办?别乱找“关系”!
    有人以为能花钱“捞人”,结果被骗。本案中徐某的家属没乱行动,等律师介入后依法辩护,才保住从轻机会。正确做法:

    • 第一时间联系正规律所(别信“包打赢”的江湖律师);
    • 督促当事人配合警方,争取自首或坦白;
    • 准备退赃——哪怕借钱也要退,这是法院量刑的关键依据!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电诈害人害己。你以为只是“养号”,实际是帮骗子夺走老人救命钱、学生学费。本案中两人年纪轻轻,就因贪小利毁了前途。记住:任何要求你出境“轻松赚钱”的工作,背后都藏着铁窗! 如果看到这类招聘信息,立刻举报110或96110(反诈专线),既能救人一命,还能领奖金!

温馨提示:本文仅解读个案,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不会因“不知情”免责,但主动回头永远不晚——早一天自首,少一天牢狱之灾!

(本文根据真实判决改编,人物及公司名称已做隐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