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超过1.6万元会被判刑,有前科加重处罚-都昌县律师盗窃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盗窃罪
案号:(2025)赣0428刑初19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5月22日晚上,被告人邵某甲和冯某商量盗窃电动车,邵某甲驾驶冯某的面包车载着冯某在路上寻找目标,后二人在都昌县某下有限公司廉租房小区窃得1辆二轮摩托车。之后,邵某甲、冯某将盗窃的摩托车运至景德镇市并出售给修车行的店主陈某甲,陈某甲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给冯某350元。
2025年5月23日晚上,被告人邵某甲、冯某驾驶面包车在景德镇市寻找盗窃目标,在路边接连盗窃了1辆金箭牌二轮电动车和1辆雅迪牌二轮电动车。之后,邵某甲、冯某将窃得的两辆电动车运回都昌县某两人租房处,供两人使用。两辆电动车已被都昌县公安局予以扣押,被盗物品经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鉴定价值为3347.5元。
2025年5月,被告人邵某甲、冯某商量实施盗窃并前往都昌县北山乡某地进行踩点。2025年6月2日23时,被告人邵某甲驾驶面包车载着冯某一同前往中移某都昌县某公司实施盗窃,二人戴好提前准备的假发,邵某甲将一楼仓库处视频监控摄像插头拔掉并使用开锁工具塑料卡片将一楼仓库及三楼办公室门锁打开,在一楼仓库中间位置盗窃了4箱华为FTTR全光家庭青春版V175光纤组网、4箱华为FTTR全光家庭青春版K155光纤组网、2箱通鼎牌数据线,在三楼办公室盗窃了2台熔纤机、2箱通鼎牌数据线。
2025年6月3日晚,邵某甲在手机上联系到买家陈某乙,被告人邵某甲、冯某便于次日将盗窃的8箱华为光纤组网、4箱通鼎牌数据线运送至湖北省阳新县并售卖给陈某乙,陈某乙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支付给邵某甲5391元,邵某甲分给冯某4391元,自己留1000元,被盗物品被都昌县公安局依法扣押并已发还给被害人。被盗物品经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鉴定价值为12517.68元。
法院最终判决:邵某甲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冯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追缴邵某甲违法所得4391元、冯某违法所得1350元上交国家;扣押的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偷东西不是"小事",三次加起来超过1.6万元就可能坐牢,而且以前犯过罪的人再犯会被罚得更重。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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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三次"比"偷一次"罚得重:邵某甲和冯某在10多天里偷了3次,虽然单次金额都不算特别大(第一次350元,第二次3347.5元,第三次12517.68元),但加起来超过1.6万元,就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必须判刑。普通人常以为"每次偷得不多就没事",这是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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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是"致命伤":两人都曾在2009年因盗窃罪坐过牢(邵某甲坐了9年,冯某坐了7年),这次再犯,法院直接加重处罚。特别是邵某甲,因为前科更重(判9年比7年重),这次也比冯某多判3个月。如果你或家人以前因偷东西进过监狱,这次千万不能再碰类似行为,否则牢底都要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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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交代+认错+赔钱=能减刑:
- 两人都向警察如实交代了偷车经过(法律叫"坦白"),法院少判了点
- 他们都签字同意认罪(法律叫"认罪认罚"),法院又给了优惠
- 冯某还主动赔钱给被害人中移某都昌县某公司,拿到对方写的"不追究"字条(法律叫"谅解书"),所以比邵某甲少判3个月
如果你或亲友遇到类似情况,请记住:
✅ 第一时间把偷的东西退回去:本案中大部分被盗物品被追回,法院才没判更重。哪怕只退一部分,也比全不退强!
✅ 主动找被害人赔钱道歉:冯某因为拿到谅解书,刑期直接少3个月。不要觉得"坐牢就行",赔钱能救命!
✅ 千万别再提"以前也偷过":两人因为提了前科,刑期直接加重。警察问你以前有没有类似行为,老实说就行,但律师会教你如何表达更稳妥。
✅ 见到警察就交代清楚:本案中两人到案后全盘托出,否则"坦白"情节就没了,刑期可能再加半年!
❌ 绝对不要心存侥幸:有人觉得"偷电动车不值钱""监控没拍到",但本案中邵某甲特意拔监控、戴假发,最后还是被微信转账记录抓个正着!
最后提醒:江西省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500元以上,偷一次超过1500元就可能判刑,三次加起来超过1.6万元基本要坐一年以上牢。切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如果已经涉案,马上联系专业刑事律师,争取把牢狱之灾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