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有书面协议就能追回-德安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问我:“别人欠我钱不还,我该怎么办?”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怎么处理类似纠纷。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光靠口头说“我借了钱”,法院可能不认;但只要有白纸黑字的协议,哪怕对方耍赖,钱也能要回来!下面我就用大白话拆解,保证您一分钟看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426民初96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结果
(以下直接还原法院认定的事实,我帮您改了人名和银行名称:余某改成余某,潘某改成潘某,中国建设银行改成中国某银行)
原告潘某于2020年7月3日通过某银行转账方式转给被告余某400,000元,后又于2020年9月21日通过某银行转账给被告200,000元。2020年11月18日原、被告签订一份协议,该协议记载:甲方余某致使乙方潘某损失共计人民币陆拾万圆整,甲方愿自行承担。今欠款乙方人民币陆拾万圆整,并承诺于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35万,剩余25万于2020年12月15日前归还。另自结算清日起,甲方与乙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甲方:余某,2020.11.18;乙方:潘某,2020.11.18。
2020年12月21日被告向原告发送微信:“能借的能挪的我已经全弄了,已经给你转了四十五万,还剩下十五万,年后我尽快解决。”
庭审中,原告自述被告最后一笔还款时间是2023年11月1日,数额为800元;并陈述被告共归还其款项484,800元。
法院怎么判的?
简单说:法院支持了潘某的大半请求!
- 被告余某必须在7天内还清剩下的115,200元;
- 从2020年12月16日起,按年利率3.85%给潘某算利息(一天算一天,直到钱还完);
- 潘某预交的诉讼费2952元,法院退给她,由余某另外掏钱交。
但潘某要求“从2020年12月15日开始算利息”的请求被驳回了——因为协议写的是“12月15日前还清”,利息得从第二天(16日)起算。
三、核心观点和实操建议:遇到欠钱不还,3招搞定!
核心就一句话:口头借钱像沙子,一吹就散;白纸黑字的协议才是“铁证”!
这个案子为什么潘某赢了?关键不是她转账了60万,而是她和余某签了那份协议!法院明确说:“协议是你们自愿签的,就得照办。”余某光在微信里喊“年后解决”,但没改协议,照样得还钱。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纠纷,照着这3步做,省心又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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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时,死死抓住“书面协议”!
- 别信“兄弟间说好就行”。像本案,潘某在派出所签了协议,写清金额、还款时间、双方签字——这比100条微信都管用。
- 怎么做? 用微信都能签:让对方手写“今欠XXX元,X月X日前还清”,拍照留证;或者用电子合同平台(如腾讯电子签),3分钟搞定。记住:没协议?90%的案子法院可能只认转账记录,但对方咬死“这是投资/赠与”,您就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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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时,证据要“闭环”!
- 本案中,潘某保存了:
- 转账记录(某银行流水)
- 协议原件
- 微信聊天(余某自己承认欠15万)
- 怎么做? 每次催款别光发“快还钱”,改成:“XX,按咱2020年11月签的协议,你12月15日前该还25万,现在还剩15万没给(附协议截图),请X日前处理。”对方一回“收到”,就是新证据!
- 本案中,潘某保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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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别拖延,3年是黄金期!
- 本案从2020年欠款拖到2025年才起诉,差点吃亏:
- 如果超3年没催款,法院可能说“过了诉讼时效”,直接驳回;
- 但潘某在2023年还收到800元还款,等于“重新计时”,所以法院照样受理。
- 怎么做?
- 欠款到期后,每年至少催一次(保留记录);
- 拖过1年不还?赶紧起诉!像本案,余某拒不到庭,法院照样判——因为证据链完整。别怕麻烦,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余某倒贴3000元)。
- 本案从2020年欠款拖到2025年才起诉,差点吃亏:
最后提醒一句:很多人觉得“打官司费钱”,但本案诉讼费才3000元,追回11万本金+利息,绝对划算!下次遇到欠钱不还,别忍气吞声,按这3招走,您就是下一个“潘某”。
(注:本文仅解读个案,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