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致开发商垫款,购房者需偿还双倍利息-乐安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赣1025民初212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5年9月2日,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某支行与南昌某元有限公司签订《某合作协议书》,约定:南昌某元有限公司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在房产办妥抵押登记前,若购房人不还贷,银行可直接从开发商账户扣款。
2017年5月5日,南昌某元有限公司与蔡某、张某婷签订《南昌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蔡某、张某婷购买某市场三期1169号商铺,总价284000元,首付144000元,余款140000元办理银行按揭。合同补充协议第六条明确:若购房人未按时还款,导致银行从开发商账户扣款,购房人须在1个月内还清扣款,并按扣款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倍赔偿损失;若累计3个月未还款,开发商可收回房产并索赔总房款20%的违约金。
随后,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某支行、南昌某元有限公司、蔡某、张某婷签订《个人房产借款及抵押合同》,借款140000元用于购房,南昌某元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即房产未办妥抵押登记前承担担保责任)。银行于2017年6月24日放款。2019年6月,蔡某、张某婷补交面积差房款3997元。
此后,蔡某、张某婷长期未还款,2025年3月5日,银行从南昌某元有限公司账户直接划扣本息41145.81元。南昌某元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要求蔡某、张某婷偿还代偿款及双倍利息。
法院判决结果:
蔡某、张某婷需在10日内向南昌某元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41145.81元及利息(2025年3月5日至8月5日为1069.34元,之后按年利率6.2%计算至实际还清日),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30.17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为什么法院支持"双倍利息"?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开发商作为担保人替你垫了银行欠款,你不仅要还本金,还得按合同赔双倍利息! 很多人以为"房贷断供只是银行找我麻烦",却不知道开发商也能直接追偿,而且合同里约定的"双倍利息"很可能被法院认可。
对购房者的3点血泪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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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供"后果比想象严重
案例中,蔡某、张某婷只欠银行4万多,但因合同明确约定"按划款总额的2倍利率赔偿",最终要多付1000多元利息。现实中,若拖延数年,利息可能滚到数万元!更危险的是,合同还写明"累计3个月不还款,开发商可收回房产并索赔20%违约金"——这意味着你可能房财两空。
✓ 正确做法:若暂时困难,立刻联系银行协商延期,千万别失联!哪怕每月还100元,也比完全不还强。同时书面告知开发商,避免被直接扣款。 -
买房时务必看清"补充协议"
很多人只关注房价、户型,却忽略合同附件里的"补充协议"。本案中,双倍利息条款就藏在补充协议第六条,而90%的购房者签约时根本不看这部分!
✓ 正确做法:- 签字前重点检查"付款方式""违约责任"条款,特别是"银行扣款后开发商追偿"相关内容;
- 若看到"双倍利息""总房款20%违约金"等字眼,直接要求开发商修改(法律上可协商,但开发商未必同意);
- 保留所有付款凭证,补交房款也要索要盖章收据(本案中补交面积差的凭证成为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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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发商起诉后别"躲"
蔡某、张某婷收到法院传票却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现实中,很多人以为"不接电话、不到庭就能拖过去",其实正中对方下怀!
✓ 正确做法:- 收到法院传票必须出庭!即使没钱还,也要当庭说明困难,请求分期(本案中若他们出庭,可能争取到更低利息);
- 立即整理还款记录、与银行沟通的证据,证明自己非恶意拖欠;
- 重点核对:开发商扣款是否真实?利息计算是否超标?(本案中法院将原告主张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倍"调整为更明确的"年利率6.2%",说明计算方式必须合法)。
最后敲黑板:
房贷不是"还不起就弃房"那么简单!开发商垫款后,你的债务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遇到困难时,记住三步:联系银行→告知开发商→保留证据。哪怕最后要卖房还债,也比被动吃官司强十倍!(注:本文仅针对案例分析,具体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