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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在手要钱不愁,现金付款无凭证难抵赖-花垣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花垣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3124民初156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06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吴某、杨某在原告彭某及其丈夫处购买五金配件,共计25378元货款。每次拿货的类型、数量、金额均记录在原告持有的送货清单上,送货清单上有被告吴某、杨某及双方儿子的签字。由于被告吴某、杨某一直未支付货款,原告彭某起诉至法院。另查明,被告吴某与被告杨某系夫妻关系。

法院判决:被告吴某、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彭某25378元货款。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我来给您说说大白话:送货单就是您的"钱袋子",丢了它,钱可能就打水漂了!

吴某在法庭上说:"我十年前就用现金付了20000元,只欠5378元。"可您猜怎么着?他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付过钱。而彭某手里攥着送货单,上面清清楚楚有吴某、杨某甚至他们儿子的签字,写着欠了25378元。法院最后判决吴某和杨某得全额付钱,为啥?因为法律有句大实话:"谁主张,谁举证"。

吴某说钱付了,就得拿出证据来。没证据?那法院只能认送货单上写的数字。这就像您去超市买东西,小票丢了想退货,超市肯定不认啊!

如果您做生意也遇到"对方不认账"的情况,请务必记住这三点保命招:

  1. 送货必须当场签字
    甭管是卖螺丝钉还是卖大货车,送货时一定让对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写清楚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和日期。如果对方是夫妻开店,最好两口子都签字(就像本案中杨某也在单子上签了字)。别不好意思说"麻烦签个字",正经做生意都这样,对方要是不签,您就别给货!

  2. 送货单要像存钱一样保管
    纸质单子别乱塞抽屉,发霉了、撕烂了都白搭。现在手机就能拍照存电子档,扫个二维码还能转成PDF存到微信里。建议您专门买个文件夹,按月份装好,年底再拍个照备份到手机。本案中彭某就是靠这些"老古董"单子才把十几年的欠款要回来。

  3. 现金交易必须打收条
    对方要是给现金,您一定要让他写收条,写明"今收到XX五金货款20000元"。微信转账更要备注"货款"二字。千万别信"都是熟人不用写"——本案中吴某说"我跟原告丈夫结账的,当时已经付清",结果原告丈夫去世了,死无对证,法院当然只认白纸黑字的送货单。

特别重要提醒
这笔欠款是2006-2008年的,拖了快20年才打官司!一般欠款诉讼时效是3年,但本案中因为原告一直催款(虽然判决书没写具体证据),时效中断了。如果您也有老账要收,每年至少催一次并留证据:发个微信"吴总,2008年的货款25378元方便安排吗?",或者打电话录音。千万别像有些人,一催不回就放十年,到时候法院直接说"超时了不管"。

最后送您句大实话:做生意不是交朋友,该留的证据一样不能少。您看吴某在法庭上说"死无对证",可法律只认证据不认说法。记住:送货单在手,要钱不愁;单子丢了,有理难说!下次送货前,先问问自己:"这单子丢了我还能要回钱吗?"心里有数了,生意才能做得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