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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未投保交强险应全额赔偿合理损失-江永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江永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125民初149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8日6时20分许,雷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江永县兰溪瑶族乡新坝自然村行驶至新坝自然村往新桥村村道雷某家门口路段时,操作不当,碰撞右侧行人雷某,造成雷某受伤。2024年11月22日,江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雷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观察不周,操作不当,未避让行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雷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在江永县某医院门诊检查花费427元,当日转至兴安界首某医院住院治疗16天,花住院医疗费39331.24元。出院诊断:1.右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2.右胫骨平台后交叉韧带止点撕脱性骨折;3.右膝关节退行性病变;4.高血压;5.右腘窝滑膜囊肿;6.右膝关节后十字韧带损伤。2024年12月18日原告就其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2024)湘1125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雷某支付部分医疗费等合计48044.55元,已执行。2025年5月12日原告到兴安界首某医院复查开支门诊费290.31元。2025年5月16日原告经永州市永明司法鉴定所鉴定:1.被鉴定人雷某右胫骨平台后交叉韧带止点撕脱性骨折(内固定术后)并韧带损伤、右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术后未构成伤残。2.损伤后误工期18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60天。3.后续诊疗项目:右胫骨平台后交叉韧带止点撕脱性骨折(螺钉内固定术后)并韧带损伤、右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术后,内固定取出、康复治疗,后续治疗费预计10500元。原告支付司法鉴定费2300元。另查明,被告雷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系其所有,未投保交强险。

法院判决被告雷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雷某因交通事故所致损失49742.69元,包括医疗费290.31元、误工费23627.84元、护理费10668.56元、营养费2200元、后续治疗费10500元、交通费155.98元、司法鉴定费2300元。同时驳回了原告主张的小车油费、市内交通费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未投保交强险时,必须全额赔偿受害人合理损失,但索赔项目必须有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不能"想当然"计算。

如果您遇到类似交通事故纠纷,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

1️⃣ 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

2️⃣ 分阶段索赔更稳妥

3️⃣ 赔偿项目这样算才合法

赔偿项目 法院支持条件 本案教训
误工费 有固定工作:按实际减少收入算
无固定工作:按当地行业平均工资算
原告主张泥水工收入62676元/年,但证据不足,法院按农林牧渔业47912元/年计算,少赔近8000元
交通费 仅支持正式票据的合理费用(如高速费)
不支持"估算油费"、"市内交通费"
原告要161元油费、320元市内交通费,但因无票据或标准不符被全部驳回
护理费 按鉴定护理期-已赔住院天数计算
需参考当地服务业平均工资
本案准确计算90天-16天=74天,获全额支持
交强险责任 车主未投保交强险的,所有损失由车主个人承担 本案因雷某未买交强险,导致10万元内医疗费等本可由保险覆盖的费用全由其自掏腰包

💡 特别提醒

最后建议: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医疗期、误工期等专业计算,普通群众容易漏项或算错。遇到纠纷时,务必先咨询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避免像本案原告一样因证据不足少赔近万元。保留好每一张票据,比盲目提高索赔金额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