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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大额赠与分手后可部分返还-南县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南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21民初240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朱某与王某于2015年相识,2021年7月8日确定恋爱关系。2022年3月6日,因资金周转困难,王某向朱某提出需三十万元,朱某于2022年3月7日、同月8日、同月15日分三次向王某的账户中共计汇入300000元。2022年4月28日,因王某购车,朱某同意将前述三十万元赠与王某。2022年9月中下旬,王某向朱某提出想带朱某回家见爷爷奶奶,朱某以“这边直播和这一批做抖音200人要转化,一直比较忙呢”为由拒绝。2022年12月27日至28日,王某带朱某回湖南老家见家长。2023年4月8日,王某向朱某提出分手,朱某于同年5月14日回应表示同意,王某于当日表示年底前向朱某归还十万元,朱某于同月16日回复“没事的,钱你先留着用吧,我这边处理就行”。朱某另于2023年9月向王某表示“你是在我最穷的时候遇到我了,要是再早几年可以多给你个几百万”。另查明,王某为朱某分期购买了一台价值7478元的华为P50Pro,另于2022年7月22日为朱某购买了衬衫,花费7600元。2023年1月19日至同年2月3日间,王某经检查确诊宫颈低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CINⅠ级),其中局部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CINⅡ级)。

法院判决:王某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朱某150000元,驳回朱某要求支付资金占用费等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纠纷处理提示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件事:恋爱时送大额钱物,分手后不必然全退,但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法院可能判部分返还。朱某转给王某30万元买车,原本说是赠与,分手后又说“是以结婚为条件”。但法院查下来,两人恋爱两年多,朱某连见家长都找理由推脱(比如忙直播),没表现出真要结婚的意思,所以不算“附条件赠与”。可30万对普通情侣来说太夸张了——相当于普通人几年工资,远超日常吃饭、买礼物的正常开销。加上王某也花过钱给朱某买手机、衬衫,还生病影响健康,法院本着“公平”原则,判退一半(15万)。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

  1. 大额赠与前先想清楚“要不要留证据”
    如果送钱时心里打着“结婚才给”的小算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条件(比如聊天记录说“这钱是订婚用的”)。光口头说没用!像本案朱某,聊天记录里全是“钱你留着用吧”这种大方话,分手后又反悔,法院很难支持。

  2. 别把恋爱当“提款机”,量力而行
    送普通礼物(比如几千块衣服、手机)分手后基本要不回;但几十万的大额转账,法院会看是否超出双方经济能力。本案朱某自称“最穷时”转30万,明显不合理。建议:真要送大额钱物,先算算自己收入,别为面子硬撑,否则分手后可能血本无归。

  3. 分手后别拖,及时处理
    朱某分手两年多才起诉,期间还说“再早几年能给你几百万”,显得很矛盾。法院认为他早默认是赠与,拖太久更不利。如果真觉得钱给得冤,分手后尽快沟通(保留微信、录音等证据),3个月内咨询律师,别等对方花光或过诉讼时效(一般3年)。

一句话总结:爱情可以浪漫,金钱务必清醒。大额赠与不是“爱的证明”,而是风险投资——要么坦诚谈条件,要么守住钱包底线。遇到纠纷别慌,收集好转账记录、聊天证据,找专业律师分析,比自己瞎争强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