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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十级伤残获赔14万余元-定南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南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728民初2479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5日15时01分许,陈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他人在定南县历市镇东江源大道路段与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碰,造成陈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郭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陈某受伤后在定南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3天,诊断为:1、右锁骨骨折;2、右侧第3-8肋骨骨折;3、右肺肺挫伤;4、右侧血气胸;5、右侧胸壁积气;6、头皮裂伤。出院医嘱要求注意休息、右上肢悬吊制动1个月等。经江西赣州某鉴定,陈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约11000元。郭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赣州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3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中国某赣州分公司在事故后已垫付医疗费11000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赣州分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陈某各项损失144388.8元;郭某赔偿陈某鉴定费950元;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中即使负同等责任,只要证据充分,伤者仍可获合理赔偿,但赔偿金额会按责任比例相应减少。

遇到类似交通事故纠纷,普通老百姓应该这样做: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别嫌麻烦

2. 赔偿计算有门道,别被保险公司忽悠

很多人以为"同等责任=各赔一半",其实不是这样!赔偿顺序是:

特别注意这些常被克扣的项目:

3. 伤残鉴定要趁早,别等半年后

很多人以为"伤好了再鉴定",这是大错!本案中陈某在出院后及时申请鉴定:

4. 面对保险公司,牢记三句话

当保险公司说"三期鉴定没必要""工资没少发不赔误工费"时,请记住:

5. 最后给伤者的实操建议

血泪教训: 本案被告郭某拒不到庭,结果自己要额外赔鉴定费和诉讼费。而陈某因证据齐全,连50元火车票都获赔。记住:交通事故中,谁证据充分,谁就多拿钱!如果对赔偿有疑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厘清赔偿项目,千万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