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十级伤残获赔14万余元-定南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728民初2479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5日15时01分许,陈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他人在定南县历市镇东江源大道路段与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碰,造成陈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郭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陈某受伤后在定南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3天,诊断为:1、右锁骨骨折;2、右侧第3-8肋骨骨折;3、右肺肺挫伤;4、右侧血气胸;5、右侧胸壁积气;6、头皮裂伤。出院医嘱要求注意休息、右上肢悬吊制动1个月等。经江西赣州某鉴定,陈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约11000元。郭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赣州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3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中国某赣州分公司在事故后已垫付医疗费11000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赣州分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陈某各项损失144388.8元;郭某赔偿陈某鉴定费950元;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中即使负同等责任,只要证据充分,伤者仍可获合理赔偿,但赔偿金额会按责任比例相应减少。
遇到类似交通事故纠纷,普通老百姓应该这样做: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别嫌麻烦
- 事故现场立即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这是最关键的证据!本案中交警认定"同等责任",法院直接采纳,双方各担50%责任。
- 保存所有医疗记录: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医嘱单都要复印。本案中陈某出院医嘱明确写了"右上肢悬吊制动1个月",这成为法院认可护理期的重要依据。
- 保留每一张票据:医疗费发票、复查费、交通费车票都不能丢。陈某连50元火车票和91元打车费都保留了,法院全部支持。
2. 赔偿计算有门道,别被保险公司忽悠
很多人以为"同等责任=各赔一半",其实不是这样!赔偿顺序是:
- 先用交强险"全赔":无论责任大小,交强险18万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限额内都能全拿。本案中陈某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15万多元都在交强险内赔了。
- 超出部分才按比例:医疗费等超出1.8万的部分,才按责任比例赔。本案中保险公司只赔了超出部分的50%。
特别注意这些常被克扣的项目:
- 误工费:保险公司常以"你工资照发"为由拒赔。本案中陈某提供了银行流水,法院按实际减少的工资计算(4610元/月÷30天×120天=18440元)。提示: 即使单位没扣工资,只要医生开了病假条,你没去上班,就应按实际收入损失算!
- 护理费:住院和出院后标准不同。本案中法院判住院23天按130元/天,出院后按120元/天。提示: 如果家人照顾,也要按这个标准主张,别信保险公司"没请护工就不赔"的说辞。
- 精神抚慰金:十级伤残通常能赔3000-5000元,但因陈某自己也有责任,法院只支持2500元。提示: 责任越大,精神赔偿越少,但伤残就该有这项。
- 鉴定费:本案1900元鉴定费由郭某承担950元。提示: 伤情复杂的一定要做鉴定,这是确定赔偿的关键依据!
3. 伤残鉴定要趁早,别等半年后
很多人以为"伤好了再鉴定",这是大错!本案中陈某在出院后及时申请鉴定:
- 7月17日出鉴定报告(1月受伤,7月鉴定),法院直接采信
- 被扶养人年龄按定残日计算(父亲多算1年扶养费)
- 重要提醒: 骨折类伤情3-6个月做鉴定最有利,拖太久可能影响伤残等级!
4. 面对保险公司,牢记三句话
当保险公司说"三期鉴定没必要""工资没少发不赔误工费"时,请记住:
- "医嘱没写护理期?那我按鉴定报告主张!"(本案法院支持了鉴定的60天护理期)
- "单位没扣工资?但我确实没上班!"(法院按实际收入减少计算)
- "精神抚慰金要打折?可我十级伤残是事实!"(法院虽减少但依然支持)
5. 最后给伤者的实操建议
- 3天内:复印全部病历,特别关注"出院医嘱"
- 15天内:向交警队调取事故现场图、监控录像
- 30天内:如果肋骨骨折≥3根、锁骨骨折等,立即申请伤残鉴定
- 别私了:本案同等责任都能赔14万多,如果全责可能赔20多万!保险公司口头承诺的金额往往比实际少30%以上。
血泪教训: 本案被告郭某拒不到庭,结果自己要额外赔鉴定费和诉讼费。而陈某因证据齐全,连50元火车票都获赔。记住:交通事故中,谁证据充分,谁就多拿钱!如果对赔偿有疑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厘清赔偿项目,千万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