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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单方退货不被认可必须有对方确认-岳阳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岳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1民初275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原、被告系买卖合作关系,2021年至2023年间,双方签订了多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被告向原告订购电缆卷筒产品,用于被告的生产经营。合同对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均作了明确约定,对卷筒约定保质期为一年,其他配件质保期3个月。交货地点为被告所在地,交货方式为物流运输,由供方承担运费,同时约定产品质量异议期限为收货后15日,结算方式为款清发货。合同签订后,原告均按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但被告在需付款的金额问题上与原告发生了分歧。被告目前仅认可还有200525元的货款未支付,但原告认为被告尚欠货款375943元未支付。原告因多次向被告的会计、负责人等进行催讨未果,现诉至法院。

被告在庭审中指出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无法确认属实,但经法院查看原始载体数据,未发现通话录音有明显伪造痕迹且聊天记录上下文完整、沟通时间吻合,被告也未申请鉴定,故法院对上述证据予以认可。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湖北某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南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5943元,并按年利率4.65%支付自2025年5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关键教训:遇到类似货款纠纷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看似是"要账",实则藏着两个致命陷阱,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容易踩坑。我们用大白话拆解给你听:

1. "退货"不是你发个单子就生效!
被告说自己退了价值2万多元的货,但只交了一张自己公司打印的"退货单"。法院为啥不认?因为退货就像借钱还钱——必须对方签字确认才算数!

2. 催款别只靠业务员"唠嗑"!
原告主张从2024年1月开始算逾期利息,但法院把时间推迟到2025年5月起诉日。为啥?因为业务员微信催款≠公司正式催款!

3. 送货没签字?用这三招补救!
被告死不承认收到11.6万元的货,说"没我们人签字"。但原告赢了,关键在证据链闭环

最后划重点:
生意往来中,"对方口头答应"不如一张纸,"自己觉得没问题"不如一个章。签合同别图快,务必写清"退货需双方盖章确认";催款别心软,超过15天没回款立刻发正式函件。记住:打官司不是比谁有理,是比谁证据硬!下次遇到欠款,先问自己——

"我有对方签字的送货单吗?
我有公司盖章的催款记录吗?
我有退货时对方同意的书面证明吗?"
缺一样,赶紧补!否则37万货款可能变成20万,血汗钱就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