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建材欠款谁买单?员工无证据不能推卸责任-祁东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老百姓看懂法律难题。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如果做建材生意遇到“公司不认账、员工赖账”的情况,该怎么办?看完你就知道关键点在哪里,避免自己血汗钱打水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6民初299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何某为归阳公租房项目供应砂灰等建筑材料,由尹某签字接收。2025年1月27日,何某就交易欠款与尹某办理结算,双方书面确认尚欠货款93,600元。何某陈述尹某是项目现场管理人,负责收货签字,不要求尹某个人还钱。谭某在庭审中承认交易事实,但辩称自己只是湖南某有限公司的员工,帮公司管理项目。
判决结果:法院判谭某在10天内支付何某货款93,600元及利息(从2025年8月12日起按年利率4.5%算到还清为止),驳回了何某对肖某的索赔请求。简单说:谭某必须自己掏钱还债,肖某不用管这事。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员工说“我是替公司买的”,没证据就得自己赔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一个大坑:很多人以为“员工签字=公司买单”,结果钱要不回来! 法院为啥判谭某个人还钱?关键就两点:
- 谭某承认了交易事实(电话录音里自己说的),但拿不出湖南某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授权书等证明;
- 尹某作为收货人明确说“谭某才是项目老板”,谭某却无法证明自己只是打工的。
举个栗子:你给工地送水泥,包工头老王签字收货,老王说“我是替XX公司干活的”。结果公司不认账,老王又拿不出工牌、合同。这时法院就会认为:老王自己就是实际买主,钱得他个人付!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这样办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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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查清“谁才是真老板”
- 别光听对方说“我是XX公司的”,必须索要身份证+公司盖章的授权书(比如“兹授权谭某代表湖南某有限公司采购建材”)。
- 如果对方推脱“公司流程慢”,就让签字人在送货单上手写一句:“本人承诺承担付款责任”(哪怕只写一行字,关键时刻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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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时:留好“铁证链”
- 收货单必须写清项目名称+签字人身份(比如“尹某,项目管理员”),同时拍下工地现场照片(带项目招牌)。
- 每次催款都录音或微信文字确认(比如发消息:“谭总,上次砂灰款9万3千6还没结,您看啥时候付?”——对方回复“知道了”就等于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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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耍赖时:3步自救指南
- 第一步:先找签字人要公司证明(工牌、合同等),如果给不出,基本就能确定他是“冒充员工的真老板”;
- 第二步:立刻发书面催款函(快递寄到项目部),写明“欠款XX元,X日内不付将起诉”;
- 第三步:超过30天没动静,马上起诉!别等! 本案何某拖到2025年才告,利息少算了3年多(法院只从起诉日算利息)。
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员工说“公司会付”时,90%的坑都出在没留证据。下次签收货单前,花1分钟拍个照、写句话,就能避免血汗钱打水漂。如果已经遇到类似问题,别和对方扯皮,直接收集证据去法院立案——像本案何某,有结算单+录音就赢了80%!
小贴士:很多人怕打官司麻烦,其实像这种欠款明确的案子,法院走简易程序(本案就用了),从立案到判决最快2个月。诉讼费才一千多,赢了由对方承担,根本不像你想的那么贵!
最后提醒:项目采购最怕“责任模糊”。下次合作前,务必让对方在合同里写清“买方是个人还是公司”,省得最后钱没要到,还搭上时间精力。
(本文仅针对案例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