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工程买材料别让公司背锅,实际施工人自己担责-衡山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3民初110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乐养公司是云南某景国际康养社区项目的发包方。2021年3月29日,乐养公司与江苏某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了《三方协议书》,约定由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手项目二期工程,还签了新的总承包合同,约定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李某刚负责现场施工。2021年5月27日,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乐养公司发函说合同付款条款不清楚,申请终止合同,后续工作由李某刚自己处理。实际上,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李某刚是挂靠关系,项目二期工程由李某刚个人施工。
2021年4月21日,陈某和李某刚签了《临时钢材供货协议》,约定李某刚因承建项目二期工程,向衡山某建材有限公司买钢材约300吨,20天内付款,价格按网价加80元每吨算。第二天,衡山某建材有限公司供货293.257吨,但李某刚没按时付款。2021年5月24日,李某刚和儿子李某明给衡山某建材有限公司写了《还款承诺书》,承认欠货款155万多元、违约金1.9万多元,李某明自愿一起还钱。2021年6月8日,李某刚又写承诺书说月底前付清,但没兑现。2021年7月6日,李某刚、李某明和继子姚某联合写《还款承诺书》,承诺按每天每吨4元付逾期费,姚某也自愿一起还钱,还说律师费、保全费等都由他们承担。2023年7月10日,李某刚再写承诺书保证2023年底付清所有钱。可直到起诉,他们一分没付。
衡山某建材有限公司和陈某花1万元请了律师打官司,还交了保全费等费用。
法院判决:
- 李某刚7天内付给衡山某建材有限公司和陈某货款155万多元、利息91万多元(算到2025年5月7日),后续利息按年利率15.4%算到付清为止;
- 李某刚另付律师费1万元、保全费等5000多元;
- 李某明、姚某对这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说,如果李某刚不还,他们得一起还);
- 驳回衡山某建材有限公司和陈某对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乐养公司的全部要求(这两家公司不用赔钱)。
三、核心观点和纠纷处理提示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挂靠工程中,买材料的实际施工人(比如包工头)得自己付钱,别指望挂靠的公司替你背锅! 法院为啥这么判?原因很简单:
- 合同谁签的,谁负责:本案中,钢材买卖合同是李某刚(实际施工人)个人和供应商签的,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本没参与。虽然李某刚挂靠了这家公司,但法律只看"合同上谁的名字"。就像你去小卖部买东西,是你自己付钱,不能说"我挂靠了隔壁王老板,让他付"——法院不管挂靠关系,只认合同相对方。
- 挂靠公司不替你还材料款:最高法院有规定,挂靠公司只在工程质量出问题时才可能赔钱(比如房子塌了),但单纯买材料欠钱,挂靠公司不用管。本案中,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收过工程款、没签过供货合同,自然不担责。
- 逾期费太高法院会砍:李某刚他们承诺按每天每吨4元付逾期费,算下来年利率近28%,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5.4%上限。法院直接调低了,因为"违约金不能高得离谱"。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老百姓该咋办?
-
签合同时,死死盯住"付款人"是谁:
- 如果对方说"我是挂靠XX公司的",一定要让挂靠公司盖章确认!别光听口头承诺。比如本案,如果衡山某建材有限公司让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同上盖了章,现在就能找公司要钱。
- 实在拿不到公司盖章,就让实际施工人找第三方(比如家属)书面承诺一起还钱(像李某明、姚某那样),这样多条保障。
-
别被"发包方欠钱"当借口:
- 李某刚说"因为乐养公司没付工程款,所以我才欠你钱",法院根本不听。买卖合同和工程款是两码事——你卖了钢材,就得找买主李某刚要钱;他和发包方的纠纷,让他自己去打官司。
- 提示:催款时别纠缠"发包方为什么没付",直接盯紧合同上的买方。如果对方拖,赶紧发书面催款函,保留证据。
-
违约金别乱写,写高了白忙活:
- 约定逾期费时,别学本案按每天每吨4元算(太高会被砍)。直接写"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现在一般是年化15.4%左右,法院直接支持。
- 注意:LPR每月变,签合同时查最新数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能搜到),写清楚"以实际逾期时LPR为准"。
-
被挂靠公司喊冤?正常!但你能预防:
- 如果你是材料商,遇到挂靠工程,提前要求对方提供《挂靠协议》复印件,或让挂靠公司出个《付款确认函》。虽然麻烦,但能避免钱要不回来。
- 如果你是挂靠公司(比如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现实际施工人用你名义乱买材料,立刻发函声明"这不关我事"(像本案他们5月27日发函终止合同那样),能减少被牵连风险。
最后提醒:工程纠纷最怕拖!李某刚从2021年拖到2025年,利息滚得比本金还多。真遇到欠款,3个月内必须行动——先发催款函,再请律师发律师函,6个月内起诉(法律上叫"诉讼时效",过期可能彻底要不回钱)。记住,法院只保护"积极要钱的人",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司法惯例隐去,如衡山某建材有限公司、陈某、李某刚、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仅为案例解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