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商业险赔偿时非医保用药需自行承担部分-宁乡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182民初1026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8月31日12时18分,彭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宁乡市由北向南行驶至金洲镇箭楼村二十二组时欲左转进入村级公路,遇曾某驾驶轻型货车,从后方同方向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段,因曾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追尾碰撞,造成彭某受伤、两车受损。2024年9月3日,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曾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彭某无责任。彭某受伤后在宁乡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1天。2025年5月21日,长沙市楚沩司法鉴定所鉴定彭某构成九级伤残,伤后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L1椎体内固定物需手术取出,后续治疗费预计15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彭某145337.95元(约14.5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彭某自行负担。简单说,保险公司赔了大部分损失,但彭某自己承担了非医保用药费用和鉴定费等小部分钱。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类似事故这样办,少走弯路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对方全责≠所有损失都由保险公司买单!商业险理赔时,非医保用药费和鉴定费很可能要你自己扛。 很多人以为交警判对方全责就万事大吉,结果最后发现赔的钱比预想的少——就像本案,彭某的医疗费里有2457元(约15%)因是非医保用药被扣掉,鉴定费2308元也没人赔,只能自己认。
为什么这样判?关键三点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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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兜底”,商业险“补差”,但有“坑”:
交强险(国家强制买的保险)优先赔,本案中已赔19.8万元;超出部分走商业险(本案保额50万)。但保险公司会按合同抠细节:- 非医保用药必扣:像进口药、特效药等医保不报销的部分,法院通常支持保险公司扣10%-15%(本案扣了15%)。
- 鉴定费不赔:做伤残鉴定花的钱,法院认为是“取证成本”,一般由你自己承担(本案2308元没赔)。
别天真以为“全责就全赔”!保险合同小字里藏着这些“不赔条款”,普通人很难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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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是“提价关键”,但得趁早:
彭某及时做了司法鉴定,确认九级伤残(伤残等级越高赔得越多),才拿到20多万伤残赔偿金。如果没鉴定,可能只赔医药费,少拿一大半钱。 -
调解协议要盯紧“谁买单”:
本案中彭某和保险公司私下商量好“自己承担15%非医保用药”,法院就照此判决。很多人急着签字,稀里糊涂多掏钱。
遇到类似事故,3步教你避坑:
✅ 第一步:事故现场“三要三不要”
- 要立即报警,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像本案明确“曾某全责”是索赔基础);
- 要拍现场视频+保存对方车牌、驾驶证照片;
- 要24小时内去医院,所有检查单、发票贴身保管;
- 不要私下和对方“私了”(可能影响保险理赔);
- 不要删微信记录(本案中微信支付记录成了证据);
- 不要拖着不做伤残鉴定(3-6个月黄金期,错过等级可能降级)。
✅ 第二步:理赔时“死磕”这2个问题
- 问保险公司:“哪些算非医保用药?”
要求对方列明细(如本案扣2457元,必须写清是哪种药)。如果对方说“惯例扣15%”,直接回:“按合同哪条?”——没依据可告到法院。 - 问自己:“鉴定费值不值?”
花2000多元做鉴定,可能多赔10万+(本案九级伤残赔20万)。先算账:如果伤情重(如骨折、神经损伤),一定做;小伤(如擦伤)可省。
✅ 第三步:签调解协议前“必须做”
把所有费用列清单: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对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省网上能查)。重点核:
- 非医保用药扣多少?(超过15%可争)
- 鉴定费写没写“自行承担”?
口诀:不写清“谁付钱”,坚决不签字! 本案彭某因协议写明“自行承担2457元”,法院才没支持她多要这部分。
最后提醒:
- 交强险(赔对方)和商业险(赔自己车损)是两码事,别搞混;
- 保险公司拖着不赔?直接起诉,法院一般3-6个月判下来(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只用3个月);
- 记住:责任认定书只是“起点”,不是“终点”! 多数人栽在细节上——证据不全、条款不懂、签字太急。拿不准时,花几百元咨询专业律师(别信“包赔”承诺),比事后哭省钱!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撰写,旨在普及法律常识。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