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付款条件未成就时债权人无权提前索要-郴州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民终243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廖某从2014年4月8日到2023年10月15日,被周某雇请以李某的名义在郴州市多地房地产工地做工程监理。2024年,因周某拖欠部分劳务费,廖某以李某名义向法院起诉,后于2024年8月30日撤诉。当天,双方签订第一份《协议书》(协议一):周某确认欠廖某120,000元,但约定这笔钱要等周某收到郴州某有限公司拖欠的监理费后才支付,廖某不得提前起诉。2024年11月9日,双方又签第二份《协议书》(协议二):周某补廖某25,000元,其中12,000元在2024年12月15日前付,余款13,000元拖到2025年底前付。两份协议加起来,周某总共欠廖某145,000元,已付22,000元,还剩123,000元没给。廖某觉得协议不公平,起诉要求法院判协议无效,并让周某马上付清欠款123,000元和违约金。
法院怎么判?一审和二审都驳回了廖某的全部请求,周某不用提前付钱。理由很简单:两份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内容不违法,而且协议里写的付款条件还没到——协议一要求等周某收到第三方的钱再付(但郴州某有限公司一直没付监理费),协议二明确说余款要等到2025年底。所以,廖某现在要钱没依据。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其实是个“坑”:廖某签协议时没看清条款,结果钱被卡在“等第三方付款”或“拖到明年”的条件里,现在急用钱也拿不回来。作为律师,我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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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前,死磕“付款条件”和“时间”
很多人一听说“欠钱要还”,就急着签字,却忽略关键细节。比如本案中,协议一写“等收到郴州某有限公司的钱再付”,等于把主动权交给别人;协议二写“余款2025年底付”,就是硬生生拖一年。记住:只要协议里有“等XX事发生”或“XX时间后付”,你就得确认这事会不会发生、时间靠不靠谱。 如果对方说“等公司回款”,一定要追问具体时间或加个“最长拖半年”,别让对方无限期赖账。 -
协议有效≠你能马上拿钱,别白忙活
有人觉得“协议无效就能直接要钱”,但法院说了:协议无效必须有硬证据,比如对方骗你、合同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廖某说“协议是格式合同”“违反公序良俗”,但拿不出证据——双方都是自愿签的,内容也没违法(哪怕条款对你不利)。普通人别瞎猜“协议无效”,先看自己能不能证明对方欺诈或合同违法。 如果只是“我觉得不公平”,只能另走法律途径(比如主张“显失公平”),不能直接要钱。 -
对方赖账?试试“代位权”这招救命稻草
本案最实用的提示:如果对方一直拖着不向第三方(比如本案的郴州某有限公司)要钱,导致你拿不到钱,你可以绕过对方,直接起诉那个欠钱的第三方! 二审法院明确说了:“廖某可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向郴州某有限公司主张权利”。简单说,就是你代替周某去告郴州某有限公司,要求它把监理费直接付给你。但这招要满足两个条件:- 你和对方的债务必须到期(比如协议二余款2025年底到期后);
- 对方(周某)故意不向第三方要钱(比如有证据证明他从不催款)。
操作建议: 签协议时加一句“如XX日内未收到第三方款项,你必须配合我起诉第三方”,或者定期保留催款记录(如微信、短信),这样未来打代位权官司才有证据。
最后说句大实话:打工人被欠薪很委屈,但法律只保护“清醒的人”。签协议前花10分钟看清“钱什么时候能到手”,比事后花1年打官司强百倍。真遇上了,别光喊“不公平”,赶紧找律师设计补救方案——毕竟,法院不帮你“后悔”,但能帮你“合法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