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银行卡帮人转账可能被判刑-天门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天门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案号:(2025)鄂9006刑初38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9月、10月及2025年1月期间,刘某为赚取好处费,明知是犯罪得来的钱(比如电信诈骗受害人的钱),仍介绍肖某、肖某乙、肖某丙、唐某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帮上线接收赃款并取现转移。具体过程如下: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还要交2万元罚金;退缴的20000元赃款,返还给受害的被害人。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别以为只是“借张卡”“帮人取个钱”就没事——如果明知是诈骗、赌博等犯罪得来的钱,还用银行卡接收或帮忙转移,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为什么刘某要坐牢?因为他干了三件危险事:

  1. 明知是赃款还参与:他清楚知道这些钱是电信诈骗受害人的血汗钱(比如有人刚被骗5864元就打入他的卡),却为了每笔几千元好处费,主动介绍别人提供银行卡、联系上线、分发赃款。
  2. 成了犯罪“工具人”:他没直接诈骗,但帮骗子“洗钱”——就像帮小偷销赃,即使你没偷东西,但转移赃物同样违法。
  3. 屡教不改:从2022年干到2025年,涉及10多名受害人、近30万元赃款,法院认定“情节严重”,刑期自然加重。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千万记住这几点:

总之,银行卡是你的“法律护身符”,千万别为了小利押上自由。遇到转账要求,多问一句“钱哪来的?”,真有问题,及时报警才是保命符。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可能是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