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修期满后发包方必须支付质保金-潜江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5民初209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5月31日,潜江某乙有限公司(发包人)与湖北某甲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临建工程施工合同》,将潜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建工程发包给某甲公司施工,合同金额为963018.98元。合同约定质量保修期为2年,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8000元。
合同签订后,某甲公司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临建板房场地位置较投标前勘察位置向北移动,变更后的临建施工板房、围墙位置的基础土质较软,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同时,需要新修一条业主现场办公区与主干道连接道路。经双方协商,某甲公司进行了以下施工:1.板房地基增加打3米长木桩664根固基,相应增加基础混凝土39.8m³;2.增加业主现场办公区与主干道连接道路50米,相应增加砖渣垫层105m³、铺碎石路面60m³;3.围墙地基增加打3米长木桩115根固基。
2018年8月10日,案涉临建工程竣工。2019年3月23日,某乙公司委托湖北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软基处理、道路费用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为61536.59元。2022年10月24日,某乙公司向某甲公司发送《关于潜江项目临建工程结算情况确认函》,确认工程竣工结算无异议金额为96.22万元,核减总金额6.30万元(包含某甲公司主张的新增工程款)。某甲公司收到后提出书面异议。
工程于2018年8月10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于2020年8月10日届满。某乙公司确认下欠某甲公司工程保修金48000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潜江某乙有限公司支付湖北某甲有限公司保修金48000元及利息8481.60元;支付新增工程款61536.59元及利息10491.8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关键三点要牢记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工钱该给不给"的常见矛盾。很多包工头或小建筑公司干完活后,常遇到甲方(发包方)拖着不给钱,尤其是质保金和临时增加的工程款。法院为啥判甲方全赔?核心就三点,咱们老百姓干活时一定要记牢:
第一,保修期一到,质保金必须当天付!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保修期2年,工程2018年8月10日验收,2020年8月10日就到期了。甲方拖到2025年还不给,这明显违约!法院直接按合同判:本金+利息一分不能少。提醒您:签合同时务必看清保修期起止时间,到期后立刻发书面通知催款。如果对方装傻,马上收集验收报告、合同条款去法院起诉——拖得越久,利息损失越大!
第二,临时加活必须"白纸黑字"确认,光干活没用!
本案最精彩的是新增工程款的争议。某甲公司干了软基加固等额外活,甲方最初耍赖说"这属于合同内工程"。但法院为啥支持包工头?关键证据就三样:
- 工程联系单:记录加活原因(地基太软必须加固);
- 现场负责人签字的确认单:甲方项目部经理鄢某签字同意;
- 第三方审核报告:甲方自己委托的公司算出61536.59元,还写明"同意按造价咨询意见上报"。
血泪教训:千万记住!施工中遇到加活、改方案,当场让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工程量,同时拍照录像。别信"口头承诺",更别怕麻烦——少签一个字,后期可能损失几万块!
第三,结算被"砍价"别忍气吞声,7天内必须反击!
甲方2022年10月发函说"只认96万,核减6.3万",还威胁"7天不吭声就当默认"。某甲公司员工叶某当天就微信怒怼:"签证单全扣了太愤怒!我要告到底!" 这个举动救了他——法院认定这是有效异议,没让甲方钻空子。
实操指南:
1️⃣ 收到结算函先别慌,7天内必须书面回复(微信、邮件都算);
2️⃣ 回复要具体写明哪项不该扣、为什么(比如"软基处理有您签字的签证单");
3️⃣ 同步录音录像,保留所有施工日志、监理签字记录。
最后说句大实话:建设工程纠纷里,90%的包工头输在"证据没留全"。干活时多花10分钟让甲方签字确认,比事后打3年官司强百倍!遇到拖款别死磕,收集好合同、验收单、签证单这"铁三角",直接找专业律师一告一个准——法律永远站在有准备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