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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价格约定不明法院按买家自认价判决-恩施市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2 恩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2801民初73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恩施市龙凤镇振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黄某国、黄某和、黄某金)经营砂石生意。2015年3月5日至2016年1月10日,李某甲因工程建设需要,向该公司购买砂石等材料。2016年1月,黄某国制作对账单,显示李某甲欠款392675元。之后李某甲分两次支付20万元(2016年2月付10万、2017年1月付10万),剩余192675元未付。2024年,黄某国去世,其妻子代某作为继承人代表起诉,要求李某甲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

庭审中,双方确认:粉末砂24.6方(单价70元/方)、打砂1370.8方(单价60元/方)、块石9127.7方、已付货款35万元。但对块石单价有争议:代某主张55元/方,李某甲只认35元/方。代某提交了对账单、电脑记录等证据,李某甲均不认可。

法院判决:采信块石单价35元/方,李某甲需向代某支付货款53439.5元,并从2025年8月8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驳回代某其他诉讼请求(即14万余元的差额及此前的利息主张)。

三、核心观点:价格没写清?法院按买家说的算!普通人这样避免吃大亏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点是:卖东西价格没白纸黑字写明白,最后法院直接按买家自己说的低价判了!代某主张块石55元/方,却只拿回35元/方的钱,白白损失近14万元。为啥?因为她拿不出“铁证”证明价格。普通人遇到类似买卖纠纷,记住这4条保命建议:

1. 买卖当场签“小纸条”,比口头承诺管用100倍!
别嫌麻烦!哪怕交易再小,也要写清楚: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付款时间,双方签字按手印。本案中,代某的对账单只有单方打印,没让李某甲签字确认,法院直接不认。下次卖砂石、建材甚至蔬菜,掏出手机拍个照:让对方在送货单上写“价格已确认,签字:李某甲 日期XXXX”。

2. 付款记录必须“留痕”,现金支付等于埋雷!
李某甲能少付14万,关键是他付的35万有银行流水记录(法院直接采信)。普通人要注意:

3. 证据要“硬”,别拿手机截图当救命稻草!
代某输了关键一仗,就因证据太软:

4. 拖太久=主动认栽!3年内必须“动一动”
本案货款2017年就该付清,代某拖到2024年才起诉。虽然因李某甲付过款,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但普通人很难把握规则。记住

最后说句大实话:生意场上,亲兄弟也得明算账。价格、数量、付款时间,一字一句写进纸里,签字盖章再交货。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法律只保护清醒的人,不保护马大哈!下次交易前,花5分钟写张确认单,能省下几万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