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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云南中药 冒充 云南白药 被罚20万,商标近似侵权赔偿标准解析-商丘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商丘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5)豫14知民终2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0年5月14日,云南某公司获得了第6717557号"云南白药"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药品;2000年8月21日,又获得了第1434498号"云南白药"商标。2002年3月20日,"云南白药"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还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2024年至2025年期间,云南某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多个电商平台发现河南某公司生产销售的"云南中药止痛灵"和"云南中药透骨灵"产品。通过公证购买取证,这些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云南中药"字样,生产信息均指向河南某公司。经对比,"云南中药"与"云南白药"均为四字文字商标,仅一字之差,字体、字形、排列顺序和整体视觉效果均相似,且用于相同类别的药品。

河南某公司辩称其行为不构成侵权,理由包括:1)同一侵权行为已被"云南中药"商标权人起诉,属重复诉讼;2)20万元赔偿过高;3)一审缺席判决程序不公;4)此前已支付10万元赔偿,属重复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河南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并赔偿云南某公司20万元。河南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字之差"也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企业切勿在商标上"打擦边球"。很多商家以为只要不完全一样就没事,但法院判断标准是"是否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就像"云南中药"和"云南白药",普通老百姓一眼看去很容易搞混,特别是"云南白药"还是全国知名的驰名商标,这种"蹭名牌"行为必然要付出代价。

遇到类似纠纷,当事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别心存侥幸用相似商标
有些商家觉得把知名商标改一个字就能规避责任,比如"康帅博"冒充"康师傅"、"粤利粤"冒充"奥利奥"。本案中"云南中药"冒充"云南白药"就是典型。记住:只要普通消费者可能混淆,就构成侵权。特别是对方商标如果是"驰名商标"(如本案),保护范围更广,哪怕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也可能侵权。

2. 赔偿金额不是随便定的
河南某公司喊冤说20万太高,但法院算账有讲究:首先看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本案中因数据难核实,法院综合考虑了四点:(1)商标知名度("云南白药"是驰名商标);(2)侵权规模(在京东、淘宝等多平台销售);(3)主观恶意(明知大品牌还模仿);(4)维权合理费用。所以商家别指望用"卖得不多"来搪塞,法院会全面评估。

3. 重复起诉要满足三个条件
河南某公司说"同一行为被两次告",但法院明确:必须同时满足"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才算重复起诉。本案中:

4. 缺席判决怪不了法院
河南某公司没出庭,说"没收到传票"。但法院用短信送达(有接收记录),且对方二审承认这个号码能收法律文书。现在法院普遍用电子送达,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果真没收到,要在判决后15天内申请再审,而不是等执行时才喊冤。

给商家的实操建议

最后提醒:商标侵权赔偿最高可达500万(本案判20万已算"手下留情"),与其事后赔钱,不如事前做好合规。普通消费者买到假货最多自认倒霉,但商家侵权可能赔到倾家荡产,这笔账怎么算都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