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不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合理退款-三门峡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203民初423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7月19日,张某与陈某签订了《台球桌订购合同》,约定张某向陈某订购乔氏金腿Q8产品6套,单价44500元,总金额267000元;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发货,包含运费。合同签订当日,张某将全部货款267000元转入陈某银行账户。但截至起诉时,陈某仅交付了2台台球桌,尚有4台未交付,价款178000元。张某多次要求交付剩余台球桌,因陈某的上游供应商未能供货,导致陈某无法履行合同。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解除双方签订的《台球桌订购合同》;
- 陈某退还张某货款178000元,并支付以178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23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1.3倍计算的违约金(算到钱实际退完为止);
- 张某其他要求(比如更高违约金)被驳回。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如果卖方收了钱却不交货,买方能直接解约退款,但违约金不能“狮子大开口”,法院会调到合理水平。 很多人以为合同里写了“违约一天赔1000元”,就能按这个要钱,其实法院只支持“实际损失”的合理补偿。比如本案中,张某主张按银行利率4倍算违约金,但法院认为太高,直接降到1.3倍——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这种损失一般只按银行利率加30%左右计算。
遇到类似“交钱不发货”的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
签合同时别图省事:
- 一定要写清交货时间、违约责任(比如“违约金不超过银行利率1.5倍”)。像本案合同里写“违约一天赔1000元”,表面看很狠,但真打官司可能不被支持,反而浪费精力。
- 提醒:合同里别写“假一赔三”这种模糊条款,要具体说明“假货指什么、怎么赔”。
-
对方拖着不交货?马上催告并留证据!:
- 用微信、短信或书面通知对方:“请X月X日前交货,否则我按合同解约”。像本案张某多次催货,聊天记录成了关键证据。
- 千万别干等!拖太久可能被说“你默认同意延期”,影响维权。
-
算违约金要“讲道理”:
- 法律只保护“实际损失”。比如你因为没收到货,多花了租金或误工费,要保留发票、合同等证明。
- 如果没实际损失,法院一般按银行利率1.3-1.5倍判违约金(像本案)。别学原告主张4倍利率,法院大概率会砍掉,还可能多交诉讼费。
-
真打官司前先做两件事:
- 证据打包:合同、付款记录、催货聊天截图,全部存好(手机录屏也行)。
- 先协商再起诉:发个正式函件给对方,写明“7天内不交货就解约”。很多案子在这一步就解决了,省时省钱。
最后提醒:买卖合同纠纷其实很常见,关键在“快行动+留证据”。别被“合同写了天价违约金”吓到——法律不会支持不合理要求,但也绝不会让老实人吃亏。发现对方违约,3个月内收集好材料,该协商协商,不行就起诉。记住,法院永远站在讲理的一方,而不是嗓门大的一方!
(注:案例中人物名称已按规范隐去,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以专业法律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