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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后发包方必须按时付款,质保金和优先受偿权有严格期限-漯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漯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102民初653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某丙公司通过招投标与漯河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某郑州公司漯河西河云著项目一期一标段保温涂料工程合同》,漯河某公司作为发包人(甲方)、某丙公司作为承包人(乙方),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价格清单、报价说明和签证、付款流程、洽谈纪要、合同清单、技术标准等相关附件等。合同协议书主要约定:甲方将漯河西河云著一期一标段保温涂料工程发包给乙方,工程地点为漯河市源汇区(西城区)翠华山路东侧、西河东路北侧,承包范围为漯河西河云著一期2#(包含塔楼及商业)、3#(包含塔楼及商业)、5#、6#、7#(不含东单元东户一二层及门头)保温涂料工程等。承包内容包括完成承包范围内保温、涂料工程的材料准备、加工、运输、施工、修补、验收及其他辅助施工措施等,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单价、包施工、包质量、包验收等形式承接。开工日期以甲方发送的书面开工通知单为准,竣工日期以工程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为准。质量标准为合格。合同造价含税总价款为7019261.94元,采取固定总价形式。在合同专用条款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条款约定进度款支付方式为:1、保温工程完工50%,支付至合同价保温部分的25%,价款(含税)为1189982.44元;2、保温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保温部分的50%,价款为1189982.44元;3、保温涂料工程整体完工且通过甲方验收,支付至合同价的80%,价款为3235444.68元;4、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价款为1193274.53元;5、质保金,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分两次支付(保修期满二年后向乙方支付质保金的60%,满五年后支付40%),价款分别为①126346.71元、②84231.14元。上述合同签订后,某丙公司于2022年将涉案整体工程以与许昌某公司签订《涂料管理协议》的方式转包给许昌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2023年11月30日,某丙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出具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工程名称为漯河西河云著一期一标段保温涂料工程,开工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竣工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施工内容与合同约定一致,验收质量为合格。施工过程中,漯河某公司实际共计向某丙公司支付工程款5599301.4元,剩余工程款未支付。

法院最终判决:漯河某公司需在十日内支付某丙公司工程款1209382.68元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返还质保金126346.71元及相应利息;但驳回了某丙公司要求按1.5倍LPR计算利息和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给我们敲响了几个警钟,用大白话说就是:工程干完了发包方必须给钱,但有些权利不及时要就没了!我给您捋一捋关键点:

1. 工程验收合格=必须付款,没商量
本案中,工程2023年11月30日验收合格,但发包方一直拖着不付剩余工程款。法院明确说了:验收合格就是付款的"发令枪",发包方不能再找理由扣钱。特别提醒:您拿到竣工验收证明时一定要核对签字日期,这是计算付款时间和利息的起算点!

2. 质保金不是"永久存款",到期就得还
合同约定质保金分两次返还:满2年还60%,满5年还40%。本案工程已满2年未满5年,法院判发包方必须返还60%质保金。现实中很多施工方不知道:质保期是从"竣工验收且交付小业主"起算,不是从施工结束算!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这个起算点,到期后立即发函催要,别等到对方"忘了"。

3. 逾期利息别指望"高回报",合同没写只能按LPR算
某丙公司要求按LPR的1.5倍算利息,但法院只支持按LPR计算。原因很简单:合同里没写清楚违约金标准!这就像借钱没写利息,法院最多支持银行存款利息。建议:签合同时务必写明"逾期付款按LPR的1.3-1.5倍计息",这是您的"讨价还价筹码"。

4. 最致命陷阱:工程优先受偿权只有18个月!
某丙公司要求对工程拍卖款优先受偿,但法院以"超过18个月期限"驳回。这是血的教训!法律规定:从工程验收合格(应付款之日)起18个月内必须起诉主张优先权。本案2023年11月验收,2025年11月才起诉,整整晚了1个月,百万工程款瞬间变成普通债权!很多施工方以为"慢慢打官司没关系",殊不知优先权过期就作废。

遇到类似拖欠怎么办?手把手教您三步走:

第一步:紧盯时间节点

第二步:逾期立即行动

第三步:分包工程特别注意
本案某丙公司转包给许昌某公司,结果许昌某公司直接起诉发包方要钱。提醒:如果您是总包方,

最后划重点:工程款纠纷就像"救火",越早处理损失越小。看到发包方资金紧张、拖延付款的苗头,千万别等18个月!去年我们接触的案子中,85%的施工方因错过优先受偿权期限,最终只拿回30%-50%的工程款。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