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不还?微信聊天记录就是你的“讨债凭证”-砀山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法院判决书。今天这个案子特别实用——很多小老板、个体户都遇到过“别人欠钱不还”的糟心事。别急,看完这篇,你就知道该怎么用手机里的微信记录把钱要回来!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321民初56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要求改写名称):
原告砀山县某具超市是个体工商户,卖烟酒、食品、日用百货这些。被告李某多次从超市拿货。2025年2月1日,超市老板黄某和李某通过微信算账,李某确认欠货款25930元。后来李某用微信转账、给现金、用货物抵账的方式还了一部分。到2025年3月1日,两人又用微信对账,李某亲口承认还欠12930元。黄某反复催要,李某一直拖着不给,超市只好告到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李某15天内把12930元货款还给超市,还要付利息(利息从2025年8月1日起算,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直到钱还清为止)。另外,李某得掏124元诉讼费。超市其他要求(比如要更高利息)法院没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最关键是——微信聊天记录只要能证明欠款事实,法院就认! 李某在微信里亲口承认欠12930元,还留了转账凭证,法院立刻判他还钱。这说明:手机里的“文字对话”就是你的“电子欠条”,比口头承诺管用一万倍!
遇到类似欠款纠纷,你该这么做(超简单实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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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留痕”,别怕麻烦!
- 卖货给熟人?别只打电话说“下次给”,一定要用微信、短信写清楚:“您欠XX元,X月X日前结清”。比如截图保存“李某确认欠12930元”这种话。
- 还款时也留证据:微信转账写备注“还货款”,现金支付让对方打收条,货物抵账要写明“抵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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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必须“见字如面”!
- 别只在电话里吼“快还钱”,发微信说:“您X月X日欠的12930元,麻烦这两天处理”。文字记录就是“催款证据”,法院一看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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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赖账?3步搞定它!
- 第一步:整理证据
把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送货单全打印出来(手机录屏也行),按时间顺序排好。 - 第二步:发书面通知
微信发个正式催款函:“根据X月X日聊天记录,您欠款12930元,请5日内付清,否则将起诉”。 - 第三步:果断起诉
对方还不给?直接去法院立案!重点来了:- 小额欠款(像本案1万多)走“简易程序”,成本低、速度快;
- 利息能多要:从你起诉那天起,按银行利率算,拖得越久对方亏越大;
- 即使对方玩失踪(像本案李某没出庭),公告送达后法院照样判你赢!
- 第一步:整理证据
最后提醒:
- 微信记录别乱删! 手机换新前先备份(用“微信电脑版备份聊天记录”功能,10秒搞定)。
- 口头承诺等于白纸? 法院只认“白纸黑字”(包括电子文字),下次欠钱不还,甩出你的聊天截图,比吵架管用百倍!
记住:现代讨债,手机就是你的“武器库”。养成留痕习惯,再小的生意也能守住钱袋子!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留言讨论(但别留电话,我们不推销服务哦~)。
法律小贴士:本案依据《民法典》第579条——“欠钱必须还”。微信记录作为电子证据,2020年后法院已全面认可,别再傻乎乎以为“网上说话不算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