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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发现前夫给第三者转账能追回多少?关键看是否备注 借款 !-桐城市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桐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案号:(2025)皖0881民初727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认定内容):
1993年3月5日,许某与汪某在桐城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21年9月10日,两人在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自2018年1月起,汪某与潘某有多笔资金往来:

  1. 微信转账:2018年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5日,汪某通过微信向潘某转账36,490元(共36笔),其中包括多次在5月20日转账“520元”“1,314元”等特殊金额;
  2. 农业银行转账:2019年5月至10月,汪某向潘某转账多笔款项(含3,000元、2,000元等),但潘某曾向汪某回转18,986元(备注“借款”),最终汪某净转出4,014元;
  3. 交通银行转账:2018年11月至12月,汪某向潘某转账223,000元,其中90,000元、90,000元等备注为“借款”,扣除后净转出13,000元。
    另查明,汪某在交往期间曾向潘某发送“我都有你了,还能鬼混吗”等暧昧信息。

判决结果:

  1. 法院仅认定53,504元(微信36,490元 + 农行4,014元 + 交行13,000元)的转账行为无效,潘某需全额返还给许某;
  2. 其余备注为“借款”的224,000元(如90,000元、3,000元等),因缺乏证据证明是赠与,法院驳回许某的返还请求;
  3. 案件受理费由潘某负担546元,许某自担1,908元。

三、核心观点:如何处理类似纠纷?

关键教训:原配追讨前夫给第三者的钱,能拿回多少,全看转账时“写了啥”!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许某起诉要回24万元,最后只拿回5万多。为什么差这么多?法院认定了两个“生死线”:

1. 特殊金额+暧昧证据=铁定能追回

2. 备注“借款”=大概率追不回,除非有铁证

3. 时间拖太久?证据少?损失更大!

最后提醒:

通俗总结
前夫转给第三者的钱,特殊金额(520/1314)+暧昧证据=必拿回
备注“借款”=难追回,除非证明是假借款
离婚后别拖延,3年内赶紧查流水!
(注:以上建议仅针对本案,个案细节需具体分析)